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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1章 集体赤贫(第1页)

进入部落后,风华胥回了自己的“王宫”。

所谓王宫,不过就是一个看起来稍稍比较大一些的简陋房屋,用鹅卵石与泥沙搭建,周围相对比较空旷,而且有两个战士收在门口,仅此而已,与金碧辉煌什么的是不搭边的。

至于我和梵身天,则交由红石来安置。

红石就是风华胥身边那个恶汉,算是风华胥的亲信,挺简单的一个人,因为风华胥对我格外高看一眼,所以对我产生了很强的恶感,但是当我表露出无意与他争夺地位的意思、并赞扬他是一个强悍的勇士后,这人立刻喜笑颜开,与我勾肩搭背,欣然接纳了我这个所谓的“朋友”,他将我和梵身天安置在距离王宫不远的一个简陋屋子,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的加入了风华胥的狩猎队伍,其实大概可以理解为是她的亲卫。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常常寻红石说话,并在部落里到处走动,渐渐的倒是摸清了这个部落的大致情况。

他们迁徙到这里还没有多长时间呢,除了操着一口普通话让人觉得诡异别扭外,文明状况与历史上的新石器时代初期极为相似,时间线还未推进到夏朝,自然也不存在什么万年历,所以具体经过了多长时间,红石也没有这个概念,但是他提到在部落的中间处有一根柱子,太阳每次升起、落下一个轮回,巫师就会在柱子上刻下一条线,好像在庆祝他们在这个危险的洪荒世界里又多活了一天似得。

风华胥倒是没有限制我和梵身天的行动,我跑去看过那根柱子,上面确实有石刀刻画下的歪歪扭扭的划痕,细细一数,约莫有百十来条。

也就是说,他们迁徙到这里,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一百多天的样子,不到四个月。

他们原来的部落那里发生了洪涝灾害,部落旁边的一条大河决堤,红石满脸恐惧的描述了一下那条大河发怒时毁天灭地的样子,并可怜兮兮的表示,一定是他们在那里栖居的太久了,猎杀了太多生灵,导致大河发怒了,在驱赶他们离开,根据他的描述,我大概推测到,那条大河八成就是黄河,他们一路朝北方迁徙,走一路,死了一路的人,来到这里后就剩下了眼下部落里的这些人,最近这段时间也有人加入他们,应该是周围其他部落灭亡后的人,在这片危险的洪荒世界里,人类太脆弱了,每天都会有部落灭亡,甚至还有一些生存不下去的小部落选择加入大部落,总之是充满流动性的,因为他们初来乍到,所以这段时间接收的人不算多。

至此我才终于了解到,原来加入部落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亏着我还费尽心思的琢磨该如何融入他们,敢情这是这片洪荒世界里的常态啊,不过唯一的好处就是,至少我在风华胥面前露了脸,直接加入了她自己的狩猎队伍。

至于这个部落到底有多少人,我估计风华胥自己都不知道,我转悠了一圈,摸了摸底,心里才有了一个估计,如无意外,应该是接近两万人的。

这在新石器初期这样的时代,已经是一个非常吓人的数字了。

部落里已经出现了家庭的雏形,但却和我理解中的家庭不太一样,是以母系为主,一个家庭由姥姥、母亲、舅舅们组成,是不存在丈夫这个概念的,所谓的婚姻形式不过就是这个家庭的女性和那个家庭的男性对上眼了,俩人也不挑地方,特随意的来一发,不存在固定伴侣这个概念,怀孕了也跟男方无关,生下的孩子是属于人家母系家庭的成员。

相比较之下,我和梵身天这种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待在一个屋檐底下的组合反而成了另类,红石拍打着我的肩膀,十分同情的说,等梵身天有了自己的孩子,对方会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到时候估计我就会被赶走,成为部落里最孤独的一个人。

我倒是巴不得这样,这个女人贼心不死,天天凑在我身边搔首弄姿的,都快成日常习惯了,而且没脸没皮的,有时候惹毛了我,我说让她上一边骚去也不生气,依旧我行我素,要不是可能还用得着她,我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挖坑给她埋了!

除了风华胥,部落中还存在另一股领导力量,就是红石口中所说的巫师,一个号称蛮荒中最聪明的智者,他居住在大河旁边,待遇很高,享受着最多的物资,地位甚至比风华胥还要高一些,只不过不插手部落的日常事务,反正自从我来了这个部落以后,压根儿就没见过对方,但是对方说话的时候,风华胥都得非常谦虚的听着,这种结构倒是很像西方王权和神权的关系。

在这个部落,私有制还未出现,我记得,私有制的雏形大概要到新石器晚期才会萌生出来,现在大家还是大锅饭,由风华胥来支配一切资源,安排人打猎、安排女性种植、采摘,反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然后吃大锅饭……

按照红石的说法,风华胥手底下的狩猎队是由整个部落里最善战的猎手、战士组成,绝大多数的时候,风华胥是不需要亲自带队去狩猎的,除非部落周围出现了什么对付不了的强悍凶兽,才会由风华胥带队出面。

我机缘巧合混进了这支队伍,所以自打来了这里后,反倒是一点活儿没干,撑死了在周围巡逻一番,吃了几天的白饭,以至于每次看到这些与原始人无异的男男女女玩命般的从洪荒中攫取一点可怜巴巴的吃食,我心里都会升腾起非常强烈的愧疚感。

值得一提的是,风华胥已经将天官刃还给我了,但是短刀与风铃这些金属物品却被她扣下了,这也是她的权利,拥有分配权。

集体是可以感染他人的,贫穷有时真的触目惊心。

在这里待了几天,并且亲眼目睹了这些原始人如何艰难求生后,连我心中也有些动容了。

真的是很善良的一群人啊……

现代人身上的心机什么的是根本看不见的。

简单、直接,这就是这群人的特性,或者说,他们不得不如此,像巨兽张开的大嘴一样无情吞噬掉所有生命的洪荒世界在逼迫他们必须团结,完全不能有任何心机,否则等待他们的就是灭亡。

于是我终于意识到,圣人口中的和谐友爱、互相帮助的上古是真的存在的,但并不美好,因为那是苦难逼迫出来的,完全不值得歌颂。

前日一个狩猎队成建制的消灭了一批野鸡,那天部落里所有人都吃到了肉,住的离我不远的一个小孩舍不得丢弃骨头,半夜饿了的时候拿着鸡骨头啃咬,咬碎骨头后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甘美的味道后,他囫囵吞下了一整根鸡骨,不久后,他母亲的凄厉的嚎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当我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个小孩成了一具尸体,至死手里还死死攥着一根骨头,死活舍不得撒手。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降生与死亡在这里很频繁、也很常见。

但这些属实有些刺痛我了,我觉得自己也不算一个圣母的人,杀人的时候也不见手软,但是这种赤贫之下的苦难却让我眼眶时时发热,于是,在我尚未来得及分清这个世界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幻的时候,我却对这里动了恻隐之心,竟然生出了想留在这里,改变这里的想法,虽然每一次冒出这种想法,我都会立刻掐灭掉,掐灭不掉的时候不惜狠狠给自己个大逼兜,让自己清醒一点,并且告诉自己,自己不属于这里。

几天后,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次狩猎任务,据说在大河的上游来了许多恐怖的鼍龙,其实就是一些体型非常夸张的鳄鱼,体长接近二十米,是湾鳄两倍之多的巨型鳄鱼,而且是成群结队的,这确实已经不是寻常狩猎队能应付的了,可以预见的是,这些凶猛的掠食者一定会循着大河而下,威胁到部落里的人。

风华胥带着自己的亲卫浩浩荡荡出发了,我也在其中。

怀揣着对这些人的怜悯与吃了几天白食的愧疚,这一波我杀疯了,没有使用百辟刀,也没有使用玄术,单凭我如今强横的体魄,斩杀这种猛兽也是轻而易举。

二十多条巨兽几乎全部被我干掉,每一条巨兽身上都能贡献出四五千斤的肉,对于这个部落来说,也是一场大丰收。

于是,在回去的时候,我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勇士、英雄。

面对着这样的大丰收,就连居住在河边的巫师也坐不住了,我也终于见到了这位部落中最具智慧的智者。

……

(第一更,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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