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3日,我差点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前夫,罗军。 起因是,孩子在发烧住院。 我做好饭菜后,叫他和我一起去医院,他拒绝了,说约了朋友吃饭打麻将。 但凡打麻将,必定半夜回家,必定一身香水味。衬衫上有颓败的口红印,背上有指甲划过的痕迹。 每每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 「你烦不烦?逢场作戏而已!」 「别这么较真行不行?」 「你自己照照镜子,胖得像个猪,倒不倒胃口?」…… 我那天是新仇旧恨,从家到小区停车场,一路暴吼:「罗军,你TM不是人!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那一刻,我真想的是:把他撞死,我去坐牢! 双手在方向盘上紧了又紧,牙齿把嘴皮都咬破了,口腔里满是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