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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从未接触过的世界3(第1页)

“哎呦!哥!你写写我的故事呗!我和你说,我的故事绝对精彩……”

在听说杨瑞居然是一名写手之后,亮子燃了。

“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会写的。”

尽管杨瑞再三解释,他只是个小扑街,可对于亮子来说他就是牛逼哄哄的大作家,都不需要“简直”。

“哥,你这个兄弟我认定了,以后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千万别跟弟弟客气。”

“好说好说。”

杨瑞能说啥?面对这么热情的亮子,他说啥都白搭。

“哥,都说大恩不言谢,可今天弟弟还是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救了海哥,俺们这三四十口子人就都得抓瞎。”

一桌子酒菜吃喝的差不多了,亮子闷了一大口酒长出了一口气之后感慨着说道。

杨瑞没说话,只是一脸不明所以地瞧着他。

“海哥这个人很仗义,今天虽然是海哥安排弟弟先配杨哥宵个夜,后续肯定得好好摆个面。”亮子说着:“俺这帮人,都指着海哥吃饭,要是海哥一倒,上头的老板肯定得换人,但我也是见了不少人的,圈儿里的朋友也不少,能跟海哥这么好的老大,可以说没有。”

亮子的表达能力其实并不算好,但啰里啰嗦地还是把事情交代的差不多能让杨瑞明白。

郑鑫海年纪没有杨瑞想象的那么小,跟杨瑞同岁,但在这行里混了却是有五六年了。

从一开始的要账小弟,慢慢被后面大老板发掘,自己成立了家借贷公司。手下的这帮兄弟也是他一手拉起来的。

对自己兄弟,郑鑫海是绝对好的没二话,谁家有困难郑鑫海都是鼎力协助,但如果犯了错,郑鑫海也是毫不留情,赏罚分明这也是让亮子最死心塌地的地方。因为只要跟着他好好干,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他们出来混,除了讲究一个“义”字,但凡做了买卖就要多加个“信”字。

郑鑫海凭着这俩字儿,把他的公司从最初几个人的小门面,渐渐发展成四五十号人的规模,虽然在圈儿只算中游,但也渐渐有了名头。

客户愿意找他,手下的兄弟也服他。

今天出的这事儿,说白了还是两家公司竞争,其中一家被挤兑的无法生存最后做出的疯狂之举。

但若是郑鑫海被废了,上头的大老板肯定要换人,而已经服气郑鑫海的亮子以及其他的兄弟,想要再转投他人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他们不想再过以前那种没名头混社会的日子,亮子自然对杨瑞救了郑鑫海一事感激万分。

“也是凑巧了。”

杨瑞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说这完全是巧合。

“巧了也是缘分呐。来,哥,再敬你个。”

“好,缘分。”

跟亮子一起宵了个夜,亮子说了很多,那些事情是杨瑞之前从未接触过的。

却让杨瑞也不无感慨。

都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不管哪个阶层,其实都是一个屌样。

亮子这帮人,看似风光,但其实在外人眼里,他们依然只是混混,属于最不入流的那种。

只是杨瑞并没有看不起他们。在杨瑞的意识里,不管是任何职业,任何阶层,都不存在谁看得起谁,谁看不起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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