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知道吗,他不仅为官清廉,更懂得如何巧妙地拒绝别人的要求。
有一天,海瑞严厉处罚仗势侵夺民田的董其昌时,一些官员来替董其昌求情,对海瑞说:“圣人不做过分的事。”
海瑞却说:“各位还不知道我不是圣人吗?”仅仅一句话,就把求情的人们顶了回去。这句话既巧妙地表达了海瑞秉公执法严办董其昌的决心,又使得说客碰上了软钉子,无言以对,这也是在拒绝一些求情者的要求时最好的办法。
那么怎样开口拒绝,才不会伤害对方呢?
(1)说“不”之前,要让他人了解到你的难处和歉意
要尽量避免使用一些模糊话语来回答。这种讲法或许说者自认为是表达了拒绝之意,可是有所求的一方可能会以为确实在为他想办法,这样一来,反而耽误了他人的时间。所以,拒绝时不能使用带有模糊字眼的语言。
以诚恳的态度委婉地说出自己拒绝的理由,使他人了解到是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拒绝方法是很成功的。
(2)拒绝他人时,态度要亲切和蔼
拒绝他人,不能在他人一提出要求就断然拒绝;不能对他人的请求快速反驳,或面带不悦;也不能藐视对方,坚持永不妥协的态度,应该态度诚恳地去拒绝别人的请求,这样才会容易让人接受。
(3)拒绝他人时,要将理由明确说出
拒绝他人时,要将理由据实言明,不能模棱两可,以免对方搞不懂说话人的真意,以致产生种种误会,这就会使彼此间存在隔膜,使关系越来越淡化。
(4)拒绝他人时,切不能伤害他人的自尊心
曾经对被要求帮人者有过帮助的人,特意来拜访,请求为他办事,如果考虑到情面,就不容易拒绝。不过,倘若被求者将尊重他的意愿坦诚地表达出来,再率直地说出自己的难处,对方自然会原谅、理解的。
(5)拒绝他人,要给他人一条退路
拒绝他人,要给他人留足面子,要让他有台阶可下。所以必须耐心地倾听他人的诉说,等心里有了主意后,再去拒绝,他人就不会感到无地自容。
有些时候,即使是百分百的拒绝也不能将话说得太死,比如当异性当面表示爱意时,如果不乐意接受,就可以委婉地说:“婚姻大事不可草率行事,我们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吧!”这样对方就会很知趣地明白此话的用意了。
4.拒绝领导,要有七巧玲珑心
领导握着属下的薪水和前程,拒绝这样的人物,要好好思量一番,用一种既能使领导接受,又不至于使自己为难的方式。
想要掌握和领导打交道的艺术,没有七巧玲珑心是不行的。
当领导委托属下做某事时,属下要善加考虑,这件事自己是否能胜任?是否不违背自己的良心?然后再作决定。
如果为了一时的情面,或者害怕领导生气,而将无法做到的事揽到身上,那么,此后属下的处境就会很困难。等到属下为办不成事感到懊悔之时,就太迟了。
纵使是很照顾自己的领导,委托属下办事,如果感觉实在是做不到,也就应很明确地表明态度,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这才是正确的作法,是真正有勇气的人。
领导所说的话有违道理,属下可以断然地驳斥,这才是保护自己之道。假使领导欲强迫属下接受无理的难题,这种领导便不可靠,属下更不能接受。
尽管部下隶属于领导,但部下也有独立的人格,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分善恶是非盲目服从。无条件服从他人的是奴隶。倘若领导以往曾帮过属下很多忙,而今他要委托属下做无理或不恰当的事,属下应该毅然地拒绝,这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此外,限于能力,无论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事,也应拒绝。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即是否真的做不到,应该确实地衡量一下,切不可因怀有恐惧心而不敢接受。经过多方考虑,提出各种方案后,是否再加上勇气来突破它?都需要考虑清楚。考虑后,认定实在无法做到,方可拒绝。
当然,拒绝更要讲究方法,采用什么办法才能让上司接受,这里面也是很有学问的。
(1)触类相喻,委婉说“不”
当领导提出一件让属下难以做到的事时,如果属下直言答复做不到,可能会让领导在大庭广众之下损失颜面。这时,属下不妨说出一件与此类似的事情,让领导自觉问题有难度而自动放弃这个要求。
(2)佯装尽力,不了了之
当上司提出某种要求而属下又无法满足时,设法造成属下已尽全力的错觉,让上司自动放弃其要求,也是一种好方法。比如,当上司提出不能满足的要求后,就可采取下列步骤先答复:“您的意见我懂了,请放心,我保证全力以赴去做。”过几天,再汇报:“这几天某某因急事出差,等下星期回来,我再立即报告他。”又过几天,再告诉上司:“您的要求我已转告某某了,他答应在公司会议上认真地讨论。”尽管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但属下也会给上司留下好感,因为属下已造成“尽力而做”的假象,上司也就不会再怪罪了。
通常情况下,人们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总是格外关注。但如果长时间得不到回音,就会认为对方不重视自己的问题,反感、不满由此而生。相反,即使不能满足上司的要求,只要能做出些样子,对方就不会抱怨,甚至会心存感激,主动撤回让屑下感到为难的要求。
(3)利用集团掩饰自己说“不”
例如,属下被上司要求做某一件事时,其实很想拒绝,可是又说不出来,这时候,不妨拜托其他二位同事,和自己一起到上司那里去,这并非所谓的三人战术,而是依靠集团替自己作掩护来说“不”。
首先,商量好谁是赞成的那一方,谁是反对的那一方,然后在上司面前争论。等到争论过一会儿后,属下再出面轻轻地说:“原来如此,那可能太牵强了”,而靠向反对的那一方。
这样一来,属下可以不必直接向上司说“不”,就能表明自己的态度。这种方法会给人“你们是经过激烈讨论后,绞尽脑汁才下结论”的印象,而包含上司在内的全体人士,都不会有哪一方受到伤害的感觉,从而上司会很自然地放弃对属下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