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翻不过去的山,没有渡不过去的河。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你付出努力,总能找到解决的方法。有什么样的行动,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但如果你只是怨天尤人,而不付诸行动,那么什么样的结果也不会有。比尔·盖茨的每一次行动,都以“稳、准、狠”而令对手们惊恐万分。正是他这种赋予激情的行动,在一次次与对手的对决中,所向披靡,使他成为了“富可敌国”的软件“帝王”。
时刻盯着对手的一举一动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只有事先摸清对手的“底牌”,自己才能掌握主动权,才能获取战胜对手的资本。
比尔·盖茨说:我每天都要用很多时间去思考,因为竞争对手每天都会出现,我不得不瞄准对手的一举一动,只有这样我才能采取行动,及时地把他们打败。
比尔·盖茨反复告诫他的经理们,四周都是虎视眈眈的竞争对手,必须想方设法地去“了解他们”。他甚至建议连对手们的生日和他们的孩子们的名字也应该了解。
比尔·盖茨反复强调:“不要老是说‘我们是龙头老大,这已经够了之类的话,这将导致落伍和被淘汰。”
比尔·盖茨对竞争对手毫不留情,使他的对手除了反击之外,别无他法。对手的反击除了生意上的竞争,还有一招就是利用法律手段。因此,微软公司成名后,就一直诉讼不断。
微软公司较早经历的一起著名官司,还在1986年股票上市前夕。
前面已经介绍过,微软公司的DOS操作系统最初是从罗德·布洛克的西雅图电脑公司购来的,后来经过了几次升级和改版。当时购买DOS的价钱,与微软凭此所赚的钱相比,低得让人难以想象,布洛克心里难免有点不平衡。
西雅图电脑公司经过几年激烈的市场拼杀,已是元气大伤,气息奄奄。在这种情况下,布洛克开始积极地想办法,却又想不出什么起死回生的好办法,最后只能决定卖掉公司。
在西雅图电脑公司所剩无几的资产中,有免费许可使用MS-DOS和该系统软件“最新版与增强版”的权利。这是当初与微软公司签订的出售DOS所有权合同中规定的。
布洛克认为微软公司可能会购买西雅图电脑公司。他给当时的微软总裁乔恩·谢利写信说,他的MS-DOS使用许可约值2000万美元。他还通过一个记者透露,他有兴趣出售此权。半个月后,谢利回信说,他对这个不存在的权利和提出的天文数字表示吃惊和气愤,因为按原协议,微软公司的许可只限于布洛克生产的8086芯片机器的购买者,而且它并未授权任意使用微软的商标“MS-DOS”,所有这些都是不可转让的。
此后,双方经过协商,但未有结果。
比尔·盖茨认为,他已经买下了产品,同一个产品不能买它两次。布洛克却认为,对产品复制的权利与这个产品不是同一个东西。为此,1986年2月初,西雅图电脑公司向地方高级法院起诉,要求微软公司或者承认西雅图电脑公司转让MS-DOS的许可权,或者交出已获得的DOS的大部分收入,并宣布原协议无效。
布洛克的这次诉讼是精心策划的,时间正好在微软公司股票即将上市之时。但微软公司并未因担心影响股票上市价格而有所屈服,它认为布洛克对协议的解释是错误的,并决定在法庭上对此行为进行有力的辩驳。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微软股票上市前5天,猎鹰技术公司又就版税免费许可的协议向微软提出诉讼。该协议于1983年12月由保罗·艾伦洽谈,第二年3月由盖茨签字。
猎鹰技术公司的老板是DOS名手蒂姆·佩特森,他原是微软公司的职员,后离职创办猎鹰技术公司,主要销售硬盘驱动器和其他外围设备。到1986年初,猎鹰技术公司处于困境,负债高达70万美元。该公司也有微软公司的DOS使用许可。
佩特森给比尔·盖茨去了一封信,表明他想与各种磁盘控制器一起销售DOS。
这引起了比尔·盖茨的注意。微软首席法律顾问比尔·纽康会见佩特森,反驳他对协议的解释。在一封经过精心推敲的信中,纽康表明微软愿意达成谅解。这与微软对西雅图电脑公司的态度完全不同。
随后,比尔·盖茨亲自会见佩特森,就此事进行协商。佩特森毫不让步。
比尔·盖茨立刻开始咆哮,并且虚张声势地问佩特森到底想怎样?
佩特森不为所动,比尔·盖茨只好做出让步,同意以约100万美元的价格,得到猎鹰技术公司的资产。接着,佩特森与微软公司签订了两年聘用协议,年薪5万美元。后来的佩特森实验室,佩特森本人拥有10%的股权。
将这件事搞定之后,比尔·盖茨便开始凝神对付西雅图电脑公司。
起初,比尔·盖茨的运气似乎还好,受理此案的法官正是他在湖滨中学时的宪法教员。后来,西雅图电脑公司的律师凯利·科尔要求另一位法宫处理,事情就开始起了变化。
在法庭上,比尔·盖茨的证词特别专业化,弄得律师一点也不懂。比尔·盖茨得意地笑着,用笑声嘲弄着法庭上下的所有“蠢人”。
法官最后裁决,该协议只应用于西雅图电脑公司当初的早已过时的硬件,与后来的升级版无关。这意味着微软胜诉。但事情还没完,该案终于在11月末重审。审理时,陪审团主要想了解一个问题:MS-DOS的最近版本,是否就是DOS的原始版本的最新增强版本?
许多证人都说是,另一些人说不完全是。不过,多数人似乎倾向西雅图电脑公司。
西雅图电脑公司的辩护律师凯利·科尔不愧是个中高手。他深知,除资料详实、准备充分以及对陪审团晓之以理外,还得动之于情。
凯利·科尔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条玩具狗拿起来,向庭内所有人展示。他说:“我敢打赌你们一定认为这是一桩关于电脑的案子,噢,这也是一件关于狗的案子。罗德·布洛克常叫这只小狗为DOS,而有一天,比尔·盖茨到他那里去,并且说:我对狗很在行,我会使它成为冠军,当然,我会从奖金中分一点给你。‘但这只狗其实是罗德·布洛克的。’”这个比喻很形象,任何人都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比尔·盖茨冷静地看着凯利·科尔慷慨陈辞,又得意地笑起来。他觉得科尔的比喻中有一个漏洞:假若这条狗被比尔·盖茨买走了,还是布洛克的吗?当比尔·盖茨发现他的母亲也在旁听这个案件后,便兴奋起来。他习惯性地前后摇晃,这是他进入兴奋状态的一种标志。
审理持续了3个星期,盖茨为此在法庭上花了不少时间,而他母亲常常陪着他。
比尔·盖茨对此案的态度强硬无比。审理期间,双方律师曾举行过11次谈判。比尔·盖茨坚持认为他已经为DOS付过一次钱,不可能再付一次。而布洛克坚持索要50万美元以上,而不是最初的2000万美元。他明白12名陪审员必须有10名以上同意,他的巨额索赔才可能实现,还要面临比尔·盖茨上诉联邦法院后被推翻的可能。所以他只坚持至少要50万。
但比尔·盖茨的律师们第一次只认可5万元,当然遭到了拒绝。一次,在陪审团休会讨论时,价码以每两小时10万美元向上涨,比尔·盖茨仍不为所动,以致凯利·科尔感叹道:“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他的所做所为只为了将布洛克压垮,他根本不管什么商业意识,只有这么个原则。”微软公司在审判之前,只想为解决事情象征性地出价,现在价格开始提高了,一天天逐渐上涨,已经拿到桌面讨论的远不止成千上万了。但罗德·布洛克心里有数,有100万美元他就满意了,价格太高了反而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