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众目睽睽下被褪去外衫杖毙,秋实都没有一句怨言。
若是贪慕荣华,早就如夏蝉投靠了陆明蕙。
“你是舍不下相依为命又初嫁有身孕的阿姐秀娟。”
“算算时间,你阿姐的孩儿应该出生了吧。”
“小姐,她不要我了。”秋实声如蚊蝇。
陆明朝眉心跳了跳。
在原主的记忆里,秋实的月银、所得赏赐,十之八九都交给了秀娟。
原主还打趣秋实实心眼儿,不知存些银子傍身。秋实傻乎乎说,她的银钱就是姐姐的银钱。
“小姐,我的命值十两银子一只金簪呢。”
“很值钱的。”
比当初卖身为奴时还要值钱。
姐姐答应了大姑娘,无论她死的多凄惨,都不会来闹事,此生就当没有她这个妹妹。
陆明朝眨眨眼“那我去帮你讨回来?”
“我约摸是记得这些年你给了她多少银钱的我。”
秋实望着眼前日思夜想的人,眉眼弧度更弯。
“月银就不要了。”
“但金簪和十两银子得讨回来。”
陆明朝“好。”
“讨回来。”
秋实心想,这世上唯有小姐待她最好。
如果可以,她真的好想长长久久的服侍小姐。像王嬷嬷伴着侯夫人那样,再照顾小小姐。
可惜。
她没有这样的运道。
“小姐,奴婢偷听到一事。”秋实止住眼泪,正色道。
“大姑娘将小姐的亲兄长陆垚公子的画像奉给清玉公主。”
“清玉公主见之,很是心动,有意养为面首。”
“好像因天子赐婚,暂时搁置。”
陆明朝凝眉,神情微冷。
她就知道,陆明蕙和陆家人之间只有不死不休一个结果。
当年,陆明蕙断了陆垚的手指。
而今,又想折断陆垚的傲骨,践踏陆垚的尊严。
这可真是为恶者肆无忌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