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计较得失。」
说完,丈母娘把存折塞进我手里。
我又一次沉默了。
我终于知道李芳为什么这么善解人意了。
她真的生活在一个很好的家庭里。
我惭愧得红了鼻子。
「谢谢爸,谢谢妈,我一定孝顺你们。」
我从餐馆辞职了。
走的那天老板娘还抹着眼泪跟我说:「小黄啊,真是老天不开眼啊,怎么光挑善良的人害呢?你以后有什么难处,你记得来找姐,姐得拉你一把,啊。」
我只能说谢谢。
……
后来我拿着老丈人给我的钱,还有之前刘哥给的钱,凑一起开了间小馆子。
卖拌粉、馄饨、盖浇饭之类的,招牌叫黄记小吃。
馆子不大,就十几个座,现在就我一个人做,丈母娘在家里帮我带孩子。
早上五点起床准备,晚上八点关门,一天净利润大概在八十块左右。
也别小看这八十块,00年工地散工一天才挣30,我一个人能顶两个半的工地散工,算很不错了。
一个月林林总总能赚到两千五,是我原先当厨师工资的三倍。
照这个进度下去,我能攒不少钱。
后面经营了七八个月,因为我用料扎实,生意更好了,现在每个月能挣三千多。
那时候真的干活有劲。
是在2000年的9月份,第三件坏事来了。
93年那个晚上被我打爆一颗肾的男人,时隔七年,我再次见到了他。
我记得他叫孟伟,他看上去老了不少,胖了不少,剃了个光头,身上还多了几道疤。
那天,他一个人进店,看了眼菜单,就叫了碗招牌馄饨。
我起初没认出他。
是给他送馄饨的时候他认出了我。
他当时叫住我:
「诶诶诶,眼熟啊。」
我这时候才认出他,但我低头不说话。
开小店最重要的就是与人为善,不能闹事。
「是,好久没见了,这、这馄饨趁热,我店里的招牌。」
谁知道他把馄饨推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