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全体老师来讨论一下这种解法应不应该给分,应该给多少分。 然后,这个标准一旦达成,我们就会形成一个决议,把这个决议补在我们的《评分细则》后面,以附录的形式发放给每一个老师,等于这个所谓的「特殊解法」也被纳入到了评分细则的范围之内,我们的以后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也要根据评分细则执行判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这种特殊解法非常普遍,一个上午阅卷组长就收到了十几份关于这种解题方法的问题卷——那么这时阅卷组长是可以直接叫停全体老师,直接开始针对这种解法展开讨论的,等于把本应该在下次阅卷工作开始前的讨论会议提前举行。 你可以看到:整个阅卷的流程是非常标准化的。 3、阅卷人的制约:规则、流程与《评分细则》 任何一位阅卷老师都并没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