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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章(第1页)

利诱,何梅要什么,他就给什么。要东西给东西,要钱给钱。如果不从,何建军就恐吓何梅,说要杀了全家。何梅没有办法,有时候就只好妥协。

他的交代和郑蔷蔷供述基本一致,案情似乎已经很明朗了。可意外的是,何建军却拒不招认是自己杀了女儿,他只承认,案发当天自己回过家,可回家后发现,女儿已经被人杀死了。因自己曾和女儿通奸,又屡次扬言要杀了妻子和女儿,女儿死了,他心里十分恐慌,于是当天便逃往老家德阳。

可警方在何建军老家的住所里,找到了他的一件外衣,上面沾了一些可疑的血点。经法医鉴定,他外衣上的血迹与何梅的血型可做同一认定。

而在案发当日,警方还发现,何家的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屋子里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说明不是抢劫或盗窃杀人。况且,何家住一楼,窗外装了防护拦,外面的人不可能破窗而入,只能是熟人作案。但何家的防盗门安有猫眼,能看到外面情况,如果生人敲门,何梅不会轻易开门。

再说作案工具,杀害何梅的菜刀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只能说明凶犯在做案后,刻意抹去了刀上存留的指纹。

警方拿出这些证据后,何建军仍不招认,只喊冤枉:「我当时是想救她的,我看她满身是血躺在床边,就去抱她,衣服就沾了她的血。」

为了证明何建军的犯罪事实,让其无法诡辩。警方又对他外衣上的血迹,进行了近一步的鉴定。鉴定结果是,何建军外衣上的血迹属喷溅状血迹,而并非擦拭状血迹。

简单地说,擦拭,是指血迹可能是由多种方式沾染到衣服上的;而喷溅,只能是杀人时产生的血迹状态。所以,如果不是凶手,身上就不可能有喷溅状的血迹。

如果这份血迹鉴定报告被法庭采用,何建军毫无疑问就是凶手了。

至于犯罪动机,办案警察推断:很可能是在案发前一天,何建军曾与妻子吵闹,心中不平;翌日,他又企图与女儿发生不正当关系,却遭拒绝,继而恼羞成怒,将女儿杀害。

魏老头却心存疑惑,他认为,即便何建军是因为恼羞成怒而杀人,为何要挖去女儿的双眼?

提到这一点,何建军显得很茫然,他愣了半晌,才说:「我没挖她的眼睛啊,我没杀她,我挖她的眼睛做什么?」

看何建军的样子,不像说谎。况且,何建军对女儿何梅,并无刻骨的仇恨,不至于残忍到杀人后,又挖去其双眼。还有一点,被害人被挖的眼珠在哪里?

魏老头觉得,这桩杀人案不能这样草草了结。他想,应该找到被害人的眼珠,或许从中可以发现新的线索和证据。

于是,警察对何家以及整幢楼房、整个小区进行搜索。可几乎搜便了每个角落,也没有发现眼珠。

而就在警方搜索后的几天,小区内发生了多起灵异事件。

最先说自己撞鬼的,是小区的门卫张大爷。那天夜里,他坐在门卫室里打瞌睡,从门卫室的窗外,可以看到小区大门的来往人员。当时,张大爷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突然就惊醒了,他睡眼惺忪地往窗外看——有个女孩子站在大门口的信箱前,手在翻弄信箱,像是在取信,从背影、头发和穿着来看,那女孩正是何家的女儿何梅。

张大爷心头一惊,他不敢走出值班室,就打开电筒去照,大门口居然什么也没有,刚才那个背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过了一天,何建军隔壁单元的一个住户反映:晚上,他下班回家,上楼的时候,他听到小区大院里一个女孩子「呜呜」的哭泣声,那哭声在空旷静寂的大院里打转,由远及近,听得他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他赶紧上楼,回家后,偷偷从自家窗口往院里张望,却没看见一个人。

而与何家一墙之隔的刘姓住户,则发现了一件更为邪乎的事,刘家养了一只宠物狗,平时叫得很厉害,但正在何家案发后,那狗就再没叫过。何梅死了七天以后,就是民间通常所说的「头七」那天,那只狗突然汪汪大叫起来,它对着墙壁不停地低吼,

墙壁那边,正是何梅生前所住的房间。

直到天亮,狗才停止了吼叫,刘家人一夜没睡好。

比这更令人不可思议的还有一件事——何建军家5楼上,住着一对老夫妻,爱打麻将。何梅「头七」那晚,这对老夫妻到隔壁单元的邻居家打麻将,打到晚上9点多才回来。老两口爬到3楼的时候,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独自站在楼梯的转角处。那女孩中等长度的头发,穿着长袖T恤和牛仔裤。这对老夫妻第一感觉是奇怪,因为这时已是十一月,天已经很冷了,这女孩怎么还穿这么少?

老两口走近那女孩,女孩偏过头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他们一笑。这一笑,让这对老夫妻三魂七魄吓掉了一半,他们看见那女孩的两只眼睛都是黑窟窿。

女孩笑过之后,就从他们身边闪过,匆匆下楼。

尽管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老两口的背心却冒出了一层冷汗。他们认定,那女孩就是住在一楼被杀的何梅。

这几件事情一传出,整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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