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ipod放在我这里已经两年。
从未碰过。
偶然翻出来,想起当初你交代我要拿去修理,把弄之间,发现机器里仍有电量。耳塞的部分是不行了,听不到音乐,当时你也是这么说,所以把你的ipod交给了我。
划过目录,很多曲目我没听过,那是你每日必听的歌曲吧,我想。
我拿出专属音响,把它的底座插在了上面。
JimBrickman(金?布莱克曼),我没听过,他的音乐之后,是陈奕迅的《无人之境》。两首曲子连在一起,莫名的好听。这样的搭配在我的世界里是从未出现过的。
后来,就这么着,一直听着你的音乐,脑海里也就慢慢浮现出我所不了解的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听那么安静的音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听那么伤感的乐曲。
你问我了解你吗?如果是以前,我会说了解。
你的性格,脾气,习惯的思维方式,失落时去的地方,我过生日你会送的礼物,我不用思考也知道答案。
可是当我听了你的音乐之后,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愣一下,之后回答:或许不。
这个我从未了解过的你的真实的世界,这才是完整独一无二的你。我所了解的那个你,只是面对我才有那样的思维,那样的反应,那样的节奏和表情。我所了解的只是应付着我的那个你,而不是真正的你。
瞬间,我突然明白。很多人无论过了多少年,遇见旧知己,还会不屑地说:反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当年……之类的话。
其实这些话现在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一旦离开你,当下的我就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我了。因为当时我在乎你,我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敏感,那么热切期盼。可一旦失去那种在乎,你是谁都与我无关,当初我的种种其实都是泡影,也是虚幻,更是烟火。不必一直记在心里,假设成为我人生的结局,那样终究对你不好。我比你想象中的总是会更精彩。
昨晚和大家一起看了《离爱》大结局的粗剪版,哭了三遭。最后番茄从过去寄向未来的信写着:相爱太短,而遗忘太长。生命太短,而思念太长。牵手太短,而行走太长。相拥太短,而冷却太长。亲吻太短,而回味太长。相遇太短,而守候太长。
生命若总是那样的悖论,我们就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现在看来,很多人包括自己就是那样,好起来时,温顺得不行,翻脸时,完全成为另外一个人。以前的人是逐渐变化,好歹有个变。现在的人是直接死机,连个招呼也不打。其实我也知道,越是翻脸不认人的人,越是重感情的人,因为控制不了重逢的想念,所以不如抑制涌起的杂念。越是能过渡平和,谈笑如昨的人,你在她们的心中也不过是个过客。你们就恨我吧,谢谢你们还记得我。”——201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