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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卖艺 身怀绝技难逃凄苦命运之人(第2页)

福子忙说:「一会儿把裤子给你洗了不就得了?」

「黄毛」回手抓住了福子,看样子还不想善罢甘休。

福子立即嚷道:「你要是还没完,我就去找老板娘!」

「黄毛」一听,顿时气势弱了下来,冲着福子「哼」了一声,一松手丢开福子,扭头走了。

福子看着「黄毛」的背影,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低声对红英说:「她可不是个好东西,以后离她远点儿。」

红英说:「她是谁啊?咋那么厉害?」

福子压低声音说:「她可是咱班子里的红人,外面的那些人都喜欢看她,给的赏钱也多。不过,老板娘不待见她。」

红英问:「为啥?」

福子又往近凑了凑,说:「有一次我听老板娘骂她是骚狐狸,别的就不清楚了。」

红英又问道:「姐姐,你刚才说拉筋过几天就不疼了,是真的吗?」

福子点了点头,说:「我刚来时也疼得直哭,后来就不疼了。咱们在这儿好歹不用挨饿,要是出去了只能要饭,说不定还得被人拐了去……算了,不说这个了。等到练出本事,挣了钱,日子就好过了。」

红英默默地点点头。

半夜,蜷缩在破被子里的红英被腿疼折磨地睡不着觉,两眼含泪的她想起了妈妈和弟弟。

但是她已经回不去家了,她早就没有家了。

2、

红英的老家在关外,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人占领了东三省,红英一家的生活越来越艰难,只能往关里逃难。

他们一边讨饭一边往北平走。

红英的父亲本来身体就不好,再加上一路劳累,还没到北平就死在了路上。可红英的母亲穷得连一口薄皮棺材的钱也拿不出,只能将他草草葬在了一个乱坟岗里。

孤儿寡母三个人一路要饭,好不容易到了北平,暂住在天桥南边的一家「起火小店」里。

投宿到这种小店的人,基本都是些无业游民和乞丐,因为店钱便宜至极,一晚一个大子儿,

屋子里只有一个大土炕,各色人等群居一室,其中不乏数来宝的、卖艺的、瘾君子、小偷等社会底层人物。

冬天为了取暖,会在屋子当中的地上挖一个坑烧柴取暖,整个屋子里烟熏火燎。这也是这种店叫「起火」小店的原因。

到了夏天,店里闷热潮湿,遇到下雨,屋子里原本的黄土地面立马变得泥泞不堪。

住店的人一清早就会被轰出去,没本事的沿街乞讨;有本事的靠着会唱一些民间俗曲,挣两个小钱。

红英的母亲白天带着两个孩子上街乞讨,晚上只能住回到乌烟瘴气的小店里。一个「数来宝」的瘸老头见他们可怜,对红英的母亲说:「你这俩孩子,总跟着你要饭不是个事儿,住在这种地方,你闺女早晚得被祸害,不如趁早给她找个出路。」

红英母亲愁眉苦脸地说:「上哪儿找出路啊?我想着给她卖到大宅门儿里,当个使唤丫头也好,可人家都说现在是民国,买卖人口犯法。」

瘸老头说:「那你不如让她学艺。我看你这闺女还算伶俐,兴许杂技班子能收留她。虽说要受苦,总比在这儿要饭强。」

几天之后,红英跟着母亲找到了牛永富杂技班,站在了牛班主面前。

班主见红英身段匀称,筋骨也比较软,就留下了她。红英的母亲跟牛班主签下了10年的「生死文书」,虽说民国不许买卖人口,但这也跟卖身契差不多。

只要签了「生死文书」,在之后的10年里红英这孩子生是班子的人,死是班子的鬼,父母无权干涉,也不可追究,挣了多少钱也都得归班子。如果中间离开不练了,要包赔吃穿用度等等各种支出和损失。

母亲不识字,在字据上按了个手印,红英就是班子里的人了。

3、

红英每天不仅要练功,还要给老板娘干活。老板娘比班主还要厉害,听说这个杂技班子原先是老板娘她爹的,因为没有儿子,传到了徒弟牛永富的手里,还把独生女儿嫁给了他。所以牛班主再厉害,也要让着老板娘几分。

每天天不亮,红英就得起来生火烧水。晚上睡觉之前,还得给老板、老板娘打好洗脚水。有一次,水烫了些,老板娘抬脚就把红英踹倒在了一旁。

红英的脑袋磕在桌腿上,鲜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可就这样她都没敢吭一声。

第二天,红英带着伤照常练功。

杂技班里还有几个孩子,对彼此身上的伤早就习以为常了,他们哪个不是这样?练功的场子里没有任何垫子之类的保护措施,顶多就是在地上多垫几层黄土,稍一不小心就会磕破摔伤,拿块破布一包,接着练。往往是旧伤还没好,新伤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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