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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暮西一直相信愿赌服输这个理,所以他从来不回头看,因此也很少有后悔的时刻。陆绒女士的离开是第一件,今天是第二件。
他不后悔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见林度,却后悔当年走路的时候没注意被人抢了手机。
林度说得轻描淡写,但到地方才打电话不符合她严谨的作风,除非……
除非那天她本来就是打算到了才打电话。
为的是什么,陆暮西甚至有些不敢细想,他记得那时是冬天,她应该很冷吧。
“那时候我手机被抢了,不是故意不接的。”陆暮西喉结艰涩地滚了滚,“你……等了很久吗?”
“还好吧。”林度回忆了一下,“最后我好像顺手把那花送给了一个蓝眼睛帅哥,哇,他超帅的,长得像那个《赎罪》的男主。”
陆暮西:“……”
哈,是啊,不就是花吗,送谁不是送啊。那么多蓝眼睛帅哥,人家哪里记得天气冷不冷。
陆暮西还没来得及谴责她太庸俗,就听见林度继续道:“其实我这些年过得还挺好的。高三的时候上面领导来检查,看见了我给校长写的信,那家辣子鸡很快被勒令整改,一跃成为学校餐厅性价比之最。对了,你走之后,班里又转来了个女生,我们坐了很久的同桌,她学习超好,每次都压我一头,我从此成为千年老二,一直到高考。你知道吧,我高考是省二,她是省一。大学的假期我做了很多兼职,出去玩和给帅哥买花的钱就是我这么一笔一笔攒出来的。嗯,我还学了很多东西,吉他,滑板,木雕,画画。不过我在画画上是真没什么天赋,汤林和已经把我判决死刑了,所以我转换赛道,去学了瑜伽,结果第二节课就把腰扭了,然后就再也没去……”
林度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算是对“过得好吗?”这个问题的礼尚往来。
陆暮西慢慢听着,时不时笑两下。
她说的这些里面,有他知道的,有他不知道的,有令人意外的,也有让人啼笑皆非的。
陆暮西一边听着台上歌手有些催眠的歌声,一边觉得很神奇——他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跟一个人面对面坐着,只是为了听她碎碎念琐碎的生活。
而他,竟然也不觉得厌烦,甚至对她琐碎的生活感到好奇。
丢快递,玩滑板摔骨折,这样令人抓狂的瞬间,在林度的眼里,也是“过得还挺好”的生活的一部分。
陆暮西突然意识到,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便他们两个看起来这么相似,都是孤身一人两袖清风,但林度心里始终比他安定。
所以她眼里的生活,即便辛苦倒霉,也会很有意思,而他,心里就只剩下了阴天和抱怨。
或许,大部分人年轻时心里都是一尘不染的,但随着长大,都会变得欲壑难填。
年少时,陆暮西可以不带私心地欣赏林度的耀眼,可现在,他心底的那些趋光本能,会慢慢不受控制地从某些隐秘的角落里探出头来,低声怂恿他产生占有这些光芒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