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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手握拳,自以为软绵绵地捶了他一下,“程老师,我知道你学习能力强,但恋爱技巧学得这么快,是不是不太合理?”
“喜欢你。”
又搞突然袭击,向楠更懵了,“啊?”
“我说,喜欢你才会为你学着怎么对一个女生好,喜欢你才会去尝试一些没做过的事。”他笑,“你不是想听这句吗?”
“哦。”
她一觉得不好意思,就会摸摸脸上某个部位,是下意识的动作,和她认识时间一久,就会发现。
程如珩收回目光,摇头笑笑。这姑娘,直肠直肚,单纯,也有些傻气。
向楠注意到,程如珩的习惯是,将所有的食材和配料准备就绪,然后再一起烹饪。
她不一样,为了省功夫,可能锅里炒着青菜,砧板上还切着辣椒。
高压锅炖煮着汤,他热了锅,倒油,听到她在哼歌,觉得耳熟,随口问了一嘴:“在唱什么?”
“不记得叫什么,但是挺好听的。”可能是刷视频刷到的,她来来回回也只会那两句,心情好,突然就哼出来了,“youareyouaremyfavoritemedicine(你是你是我的灵丹妙药)。”
程如珩想起来了,“是《TroubleI'mIn》,一部电影的插曲,歌比电影出名。”
“哦?”她问,“电影情节是什么?”
他说:“两个陌生人莫名能够共感——指共享嗅觉视觉触觉等,一个已婚,一个生活一团糟,最后约定一起私奔。”他耸耸肩,“浪漫得不切实际的故事。”
向楠说:“程老师,你英语也很好吗?”
他的英语发音很好听,不过几个单词可能听不出纯不纯正。
“不怎么样,”程如珩摇头,“可能跟你现在差不多。”
“可别,我六级考了四次才擦线过的。”
考得都绝望了,最后出成绩,425,多一分都嫌多,指天发誓再也不碰英语。实际上,搞IT一行的,不可能全然不碰,只是为了表达对六级的深恶痛绝。
程如珩坦陈道:“大概老天给了我学中文的天赋,就抹去了学英文的,太久不用,口语听力确实不太行,阅读尚可。”
向楠庆幸:“老天还是公平的,要是你太优秀,我会嫉妒的。哦不,”她反应过来,“你是我男朋友耶,我应该与有荣焉才对。”
“全方面发展的天才确实有,可惜,让你失望了,我是普通人。”
“程老师,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了。”她万分真诚,不掺杂分毫虚情假意,“我认识太多普信男了。”
他笑笑。
也许十几二十岁最年轻气盛的时候,拿过许多奖项,得到许多夸赞,的确有过自傲的心态,年岁的增长,知识的迭加,让他愈发意识到自身的匮乏。
谦受益,满招损。如今,他更是不敢妄自托大。
辣椒一下锅,顿时爆出香气,向楠深深地嗅了一口气,“哇塞,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