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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上踩着雷了(第1页)

第四十三章(上)[踩着雷了]

哈市平房区,731旧址内东侧电机房外。

下水道盖被一双手给顶开,莫钦探出头来四下看着,发现外面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今夜下了哈市的第一场大雪,他们出来之后还能看见漫天的雪花。葬青衣爬出来后不顾抖落身上沾着的那些污垢,瞪着双眼看着大片的雪花,忍不住伸手去接。她是个在南方长大的女孩儿,这么大的雪还是头一次见过,那股兴奋劲都几乎让她忘记自己身处在一个充满危险的环境之内。

“雪怎么会这么大?去年一冬天哈市都没有下雪,立春后才来了几场大的,否则今年的菜价会贵死人的!”穿着军大衣,一身是汗的魏玄宇从下水道中爬出来,一屁股坐在雪地之上,看着葬青衣在那兴奋地抓着雪花,虽说觉得这个姑娘着实很可爱,但嘴上却嘟囔着,“南方小姑娘,连雪都没有见过,我都快恨死下雪了,出个门都得提前半小时,否则不赶趟。”

“不对劲。”莫钦搓着双手看着四周,“太安静了。”

此时在玩雪的葬青衣也发现了什么,叫了莫钦一声,用手指着周围的雪地,示意周围雪地中没有任何人留下的足迹和明显的印记,就算雪再大,也不至于这么快就覆盖了带着森下三敬的皇正红的足迹,况且这个下水道是唯一的出入口。

“除非是长了翅膀,否则他们怎么可能不留下足迹。”莫钦蹲下来看着雪地,下意识去摸烙阴酒的酒壶,但抓起来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的酒壶早就被皇镶黄给击穿了,里面的酒液早就漏空。

“喂,抠门,拜托你个事情。”莫钦侧身看着魏玄宇,摇着手中空空的酒壶道,“等一会儿,如果我产生了什么变化,拜托你用幻术把我封起来,否则我会伤害到你们的。”

“行!没问题!给个友情价吧,三五万就行了。”魏玄宇起身来拍打着粘在屁股上的雪,抖动着自己那件臭烘烘的军大衣,莫钦都不明白这个抠门的家伙为什么不把军大衣给扔了算了,这玩意儿也不值钱。

莫钦叹了口气道:“抠门哥,那句话应该是我的台词吧?不是只有你才嗜钱如命!”

“哎,别叫哥!别来套近乎这一手,我认钱不认人!”魏玄宇伸手制住莫钦继续说下去,竖起三根手指,“三万!友情价,过了这村没这店,等会儿说不定就涨价了。”

莫钦面朝魏玄宇,一脸的不快:“我说,咱们也算是老乡吧?不至于这么狠吧,就这么个事,举手之劳而已,你还收这么贵?”

“别来这一套!有句话叫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知道什么意思吗?”魏玄宇裹紧自己的军大衣,凑近莫钦道,“这就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是一个意思,你和我,现在是仇人。”魏玄宇说着看向了不远处蹲在雪地中四下寻找着皇正红踪迹的葬青衣,莫钦瞬间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

莫钦用手攀着魏玄宇的肩头道:“抠门哥,你还欠我几万,这样吧,咱们就算是扯平了,我还可以再给你几万,前提条件是你不能打青衣的主意,你和她不适合,你看从时间上,我和她认识比较久了,算是日久生情……”

“什么玩意儿?日什么?”魏玄宇双手插进袖筒之中,抽着鼻子。

“日久生情,你听不懂中文简体呀?”莫钦看着魏玄宇。

“这说话还分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魏玄宇一副流氓无赖相,“你还没有和别人怎么样呢,就日…久生情了?没结婚的前提下,咱们都可以公平竞争的。”

“实话告诉你,你没希望了,岳父大人说了,我要揍扁了那个皇镶黄,他就让我叫他岳父。”莫钦伸出拇指朝着后面一指,“也就是说,算是答应了我和青衣的婚事,你要觉得嫉妒没关系呀,我让你当伴郎,让你在我们的婚礼上唱周杰伦的《我不配》。”

“我能唱《傻×织毛衣》吗?”魏玄宇等着莫钦,两人对视的目光都产生出火花来了。此时,不远处的葬青衣突然“嘘——”了一声,示意两人不要再闹了,又挥手让他们向后方的枯树丛躲去,因为在两人说话的同时,周围的路灯开始一盏一盏熄灭,最终只剩下了离他们十几米开外一颗大树旁的那盏路灯。

路灯的灯光直射着雪地,从呈三角形的灯光之中很清楚看到其中飘落的大片雪花。莫钦下意识将腰间的手枪递给魏玄宇,让他拿着防身,魏玄宇摆头说不要,裹着大衣像个民工一样看着前方,莫钦则慢慢走到葬青衣跟前,低头道:“媳妇儿,你发现啥了?”

葬青衣瞪着莫钦,却没有责怪他的称谓,只是指了指莫钦的耳朵,意思是:你的耳朵比我们都灵敏,难道没有听出来哪儿不对劲吗?

莫钦摇头,表示真的什么都没有听到,葬青衣将手指插进雪地之中道:“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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