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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碗汤十二(第1页)

裴淑楠倒是天资聪颖,有过目不忘之能,可惜她所会的,大多是纸上谈兵,若对手是旁人也还罢了,说不准有几分胜算,可对上清欢,真可谓是老鼠碰见了耗子——纯属找死了。

清欢活着的时候便曾上过战场,虽然不曾领军,却也是心思极其缜密之人,当年她年仅二八便能将数十万大军所用之军需避开佞臣耳目送到边疆,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更是与景恒帝亲密无间,学到的又岂是裴淑楠能想象的。无论是策略还是为君之道,她的水平,都比裴淑楠高得多。更何况,即使是在这个世界,她也是曾以几千精兵歼灭敌军十万的人物,裴淑楠哪里是她的对手。

上次用火,这次用水,渭河水攻,使得裴淑楠全军覆没,她带领几百卫兵逃窜,谁知清欢早把住了唯一的小路,最后便被五花大绑捉了回去。

清欢没有急着去见裴淑楠,而是亲自去到了对方的城楼,解下军旗,将裴天华的头颅轻柔地抱在了怀中。

此刻她的表情冷静而又透着诡异,便连皇帝都受她威压,没敢说话。

见到清欢抱着裴天华的头颅来见自己,已彻底沦为阶下囚的裴淑楠哈哈大笑,眼里透出阴毒之意:“不过是个小贱人,裴秋安你倒是拿他当了宝贝!不过我的兵将倒是很喜欢呢,虽说皮肤粗糙了点,容貌丑陋了点,可尝起来味道还是不错的!”

原以为能将清欢激怒,岂料清欢竟勾起嘴角落座,温柔修长的手指爱怜地抚摸着已经开始腐烂的头颅。即便这个人的躯体已经化为尘土,但她永远记得他的心有多么纯洁忠诚。裴淑楠这样的货色,如何能与天华相提并论呢?“是么,这话就不对了,你哪来的兵将?不过是条丧家之犬罢了。”说着,清欢低低叹了口气,似是在追悼失去的天华,也似在怀念曾经的自己。

她呀,活了这么久了,总是觉得,生命值得尊重,为了那所谓的原则,让自己过得诸多不快活。女鬼柒柒的世界里,她到最后才明白,若想不被人欺,须得狠下心来,而在女鬼秋安的世界,她发觉那种情绪变得更加强烈了。看不顺眼的人那么多,不如都死了好了。

裴淑楠面色一沉,她如今是败军之将,根本无法与清欢相提并论,唯一剩下的,也就只有拿天华来刺激清欢了:“呵!那又如何?!大皇姐你,再英明神武,受尽百姓爱戴,可你喜爱的两个男人,都折在我的手上!元洲背叛了你,想要害你,而裴天华因你受尽屈辱惨死,你这辈子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哦?”清欢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而后低下头,在裴天华腐烂的唇瓣上轻轻亲了一下。泥人尚有三分土性,更何况清欢本身只是善良,并非愚蠢。几个世界下来,她早已非当初的清欢。现在的她极度的危险,偏偏裴淑楠硬是找死。“无妨,我的天华即便死了,亦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夫郎。倒是你……即使想死,我也不会让你死呢。”

说着,她放下天华的头,轻轻拍了拍手。很快,兵士们便牵了数十条猛犬进来。清欢低低一叹,道:“三皇妹与我,到底有着密不可分的血缘。我本想让你与畜生交合至死来祭奠我的天华,可转念一想,这些猛犬忠诚温驯,又十分听话,实在是侮辱了它们。我素知三皇妹只喜文墨,不爱舞刀弄枪,然而身为女子,如何能不习武?日后,便让这些猛犬同你一起,直到我回到京城为止。”

猛犬们裂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犬牙以及涎水,实在是看不出清欢口中所谓的“忠诚温驯,十分听话”。裴淑楠闻言,登时面色如土,她天不怕地不怕,惟独怕狗,盖因幼时贪玩被獒犬咬过之故,多年来也未曾克服。若是换作世子,她说不定都没这般恐惧。只见她抖如筛糠,牙齿咔咔的响,不住地尖叫:“走开!走开!走开!不要靠近我!不要靠近我!”

“不仅如此呢,我不会杀你,母皇已经决定此番回京便将皇位传与我,此后,我要你数十年与这些猛犬陪伴在我身边,看着那明黄的龙袍,金碧辉煌的宫殿以及耀眼的龙椅,让你看一辈子,你说,好不好?”

清欢的声音十分温柔,宛如在对着天华说话,裴淑楠早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她自小虽然不得皇帝喜爱,却也是养尊处优,领兵打仗也不像清欢那样身先士卒,而是窝在营帐里休息。哪里受过这般惊吓?

听得清欢马上就要登基为帝,又要她一辈子与猛犬为伴,还要她天天看着自己那求而不得的皇位,裴淑楠心中恨毒了清欢!“你!你!我的夫郎他不会放过你!”

“夫郎?!”清欢轻笑。“若是你深爱于他,说不定我还会折磨折磨他。你现在对我而言……”弯下腰,摇了摇一根手指头。“可是个特别好的诱饵呀!”

她从未当过皇帝,既然要完成女鬼秋安的心愿,清欢想,自己不如便再送她一点额外的奖励。当今天下由四大国十数小国,未来的几十年都要留在这个世界,她要将其统一。

天华的尸身早已被拖烂,尸骨无存,分不清哪里是他散落的骨肉,哪里是尘土。清欢见完裴淑楠后,便到了军车那里,没让任何人帮忙,她亲自蹲下去,一点一点拾起天华残存的衣裳与皮肉。她做的那样认真,认真的令人忍不住要落泪。

元洲站在旁边看着,嘴唇微微哆嗦:“殿下……侧皇夫他……有话要我……”

“你什么都不必说。”清欢淡淡地道。天华若有话要转达,才不会交给他深深厌恶的元洲。“他是我的皇夫,可没那么侧字。”

闻言,元洲心底一疼。

将骨肉捡完,清欢便在原地徒手挖土。她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如今她是主帅,根本无人敢来阻拦。就这样,众人眼睁睁望着清欢徒手挖了个墓穴,然后珍而重之地用紫檀木盒子将碎片装进去,埋好,再重新掩上。,

万千的爱,最后也不过是一抔黄土。

碑上写着爱夫裴天华之墓,落款是裴秋安。

他活着的时候只愿伴在她身边,现在她会把他的头颅带走,而未来,当她一统天下的时候,便会来此,将他残缺不全的身躯带回去,未来与她葬在一起,永不分离。

元洲在一旁看着,只觉惊心动魄,这样的爱……这样的爱,本来是他拥有的!可如今、如今……

清欢一言九鼎,在登基为帝后,共用了十五年时间统一天下,而后又用了十年养民生息,直至百姓尽皆安居乐业,再无战乱。她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皇帝,百姓们将她称为圣帝,此后千百年,再无一人能望其项背。

清欢原本觉得女尊男卑的世界很好,她本身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然而天华的死让她认识到,男人欺压女人,是不对的,可女人反过来欺压男人,也不对。然而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并不能完全扭转这种状况。然而在她死后,这种理想却一代又一代地传了下去,直到几百年后,彻底实现。

可惜她却看不见了。也许未来,当她更加强大的时候,能够回来看看,可现在的她还远远不够。

她这一生再也未娶,殚精竭虑,励精图治,临死前,将皇位传与了侄女。

圣帝驾崩之日,民间哀痛至极,家家茹素三月,不沾荤腥,不着艳色,为圣帝守孝。这个伟大的女人为她们带来了她们根本想象不到的太平盛世,她们会永远铭记在心。

至于裴淑楠……她一生与犬为伍,成了猛犬的磨牙棒,与犬争食,然而她每天都会待在笼子里,与猛犬们一起望着清欢坐在龙椅之上,望着清欢批阅奏章,望着清欢成为千古明君,望着这金灿灿的皇城,望着这求而不得的位置。

直到老了,再没力气抢食了,竟活活被饿死。临死前,已是骨瘦如柴,再无人样,嘴里却高呼我是皇帝。至于元洲,清欢没有杀他,只将他丢了出去,据说他亦是一生未嫁,以刺绣为生,直到老死。

圣帝对圣后的爱在民间广为流传,自此,人们开始向往一妻一夫,直至百年后,再无三夫四侍之说。

完成女鬼秋安的心愿后,清欢便回到了奈何桥。这一次,她没有心思去看三生石旁的男人,而是直接回到了茶摊。

至于被天华夹在书中的信,她终其一生也未看到。失去天华后,她再无寻人陪伴之意,更是将有关天华的一切都埋入了皇陵。

因而信上写了什么,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妻主秋安:

见信如晤。侍生二十有一,得主之怜,三生有幸也。主是主,亦非主。侍忠主之心,日月可鉴,然侍于前主乃忠,于后主方为爱。肝脑涂地,亦不推辞。愿主康健,岁岁长安。

夫郎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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