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求刘玉,只为了母亲,钱财对她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
“刘董,我母亲的事……”江笙决定直接开口问清楚。
陈特助又拿出一份补充协议,“令堂涉及到的是公司事务,不好在这份协议上写,所以我另起草了一份,您请过目。”
合约上清晰写出一条,大致意思是,程序暂停,在此期间,如果江笙母亲江莘被证明的确为人所栽赃,除撤诉外,会另做补偿云云,包括但不限于以资金、技术等手段扶持江北医疗。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证明母亲无辜,那么刘玉也不会再插手。
刘玉已经把所有情况都想到了。
这也就意味着,江笙争取的其实只是一个转圜的机会。
为了这个机会,她要付出的是什么呢?
“合约是三年。”这一次不需要陈特助去解释,刘玉自己开口。
钢笔在她手中,又被递到江笙那里。
只是,刘玉手指仍然按着那支钢笔,说道:“江小姐要想好,三年青春,你舍不舍得。”
江笙没有过多犹豫,同样按上钢笔。
她的指尖几乎与刘玉的指尖相碰,一线之隔,缝隙间的空气温度也悄然升起。
片刻后,刘玉松了手。
江笙拿起钢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刘玉盖上自己的私印。
一式两份。
生效日就是明天。
“江小姐,陈特助会和你对接所有事宜。”刘玉站起身。
看样子,这次,刘玉应该是要出门了。
这会让江笙产生一种莫名错觉,她是在等自己签订完协议才走吗?但江笙立刻就否定了自己荒唐的想法。
刘玉怎么可能会这样。
电梯开合,刘玉已经换好衣服离开,江笙悄然松了口气,这事总算是暂且尘埃落定。她看陈特助依然等在旁边,便问:“陈特助,今天你不和刘董一起吗?”
“今天我的任务就是协助您处理搬家事宜。”
江笙不由得望向电梯方向,“这是刘董的意思?”
“您可以决定住在哪里。”陈特助微笑着打开投影,“目前有这几个类型的房屋可供选择,如果您都不喜欢,我可以再为您出新的方案。”
江笙指指此处,“这间酒店是刘董的住处吗?”
陈特助说道:“是的,这是董事长的长期住所,但这个地方可能不适合两个人一起生活,所以还是推荐您专门挑选。”
所以不是搬不搬的问题,而是搬哪里的问题。
江笙原本以为,刘玉这样边界感极强的人,是不愿意让别人入侵她的个人空间的,她都已经做好随叫随到的准备了。没成想,这一来二去,居然直接进入同居环节。
江笙翻着房子的照片,心思也慢慢飘走。
住在一起,应该也没什么吧。
毕竟,昨晚自己豁出去主动找她,反倒被她拒绝了。
她对自己,好像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