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好吃,就买一碗。
“好嘞。”
林宝初早就准备了一个大碗,大碗里盛满清水,水里泡了五支汤匙。
她当着众人的面,现舀现做了一碗仙草冻。
黑色软弹的仙草舀到碗里,倒上一点凉白开,再加上一勺蜂蜜,搅拌搅拌就好了。
她从清水大碗里拿了一支汤匙,舀了一勺,递给那妇人,“婶子,试试吧。”
“小夫人,能给我也来一勺试试不?”一旁的人见此,主动问要。
“我也试试,给我一勺。”
“我也要……”
孩子们激动坏了,纷纷跑来。
林宝初突然就忙起来了,分仙草、洗勺子,还要安抚没吃到的人,手忙脚乱的。
“哟,这东西冰冰凉的,吃一口舒服得紧啊。”
“是啊是啊,不仅凉,还甜,又甜又软,太好吃了!”
“这黑乎乎的东西看着不咋样,吃起来简直是仙品,小夫人,这是盛京城最新出的吃食吗?”
嗯……林宝初很想说不是,但貌似‘盛京城’这三个字能带动销量。
她便不否认,也不承认。
转移话题道:“各位,要是觉得好吃,请回家拿碗来买,野兔肉也请大家自备碗具。”
“快,回家拿碗去。”
大人一声令下,孩子们就一窝蜂散开,各自奔回家拿碗去了。
留下大人们守着这个小摊子,聊起往事来。
“刘家的,你们被流放多久了?朝廷可说你们几时能回去?”
“十几年了,时间长到连我记不清多久了,至于归期……”
那人笑着摇了摇头,在他眼中已看不到任何回去的期望,看来是认命了。
其他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能保住一命,流放至此就该庆幸了,何敢谈归期。
林宝初听他们聊天,心中再次感慨:丰耕县县城里,果然九成都是曾经辉煌过的被流放之人。
分辨不出他们,是因为他们来得太久了,早已融入这里。
就像沈戟。
他也早已变成一个山野糙汉的模样,高、瘦,背脊宽阔。
常年的风吹日晒,将他的皮肤晒成偏黝黑的古铜色,若不是他底子好,长得帅,一双瑞凤眼天生含情。
否则早就普化,变成普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