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客户素质还不错,有想趁机占便宜的,见她不是那种人,没那种意图,多灌她几杯出出气,也就算了,还没碰到过不依不饶非逼她卖身的。
喝酒虽然伤身,但广告公司谈成单子提成多,来钱快,如果不是工作被简澈那个混蛋给毁了,她会继续做下去。
毕竟,她缺钱。
莫白尝了明姝做的几道菜,赞不绝口,对明姝说:“姝姝,你做饭这么好吃,还出去找什么工作?干脆给我哥当保姆吧!我给你开工资,保证巨高,刚好我可以蹭饭吃!”
战墨辰也会做饭,而且手艺不错。
可他哥不是贪图享受的人,二十几岁的男人,做出来的饭菜像是给七八十岁老人吃的养生餐,少盐少油,清汤寡水。
不能说不好吃,毕竟平淡才是真滋味,他哥做的家常菜,他吃一辈子都不会腻。
但肯定没明姝这色香味俱全的好吃。
两个人的差别,大概就是正常厨艺和黄蓉厨艺的差别。
要是明姝能去给他哥去当保姆,他天天过去蹭饭吃,那日子简直太美好了!
战墨辰夹了一块肉,递进他的餐盘:“吃饭!”
他说的是吃饭,但听入莫白和明姝的耳朵,自动就转换成了“闭嘴”,威严十足。
莫白吐吐舌头,想起了战墨辰说的那句:超级英雄的女人死的最快。
唉。
算了。
还是等他哥把他干爸的仇报了,再考虑他哥的终身大事。
不过,像明姝这样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聪明漂亮,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真的特别难得,希望等他哥把他干爸的仇报了的时候,这个小姑娘还没被别的男人追走。
一顿饭,宾主尽欢。
战墨辰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康复,只有莫白一个人喝了酒,但没喝多。
吃饱饭,两人帮明姝把厨房收拾干净,才带着小五离开。
明姝发现,人长得好看,不管做什么都赏心悦目。
莫白一看就是没做过家务的,只会给收收餐具。
战墨辰做家务却很娴熟,像他本人给人的感觉一样,干净利落,行云流水一般,一点多余的动作都没有,极具观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