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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枪(第2页)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有龙煞分身牵制,地面上的尸兵开始大面积的向双方交战之处冲去。

也是因此,这伙儿敢死队连杀带闯,相对顺利的冲入中军大帐中。

“火!”

大胡子武将低吼一声,敢死队准备已久的燃具四面乱丢,不过片刻,火光四起,尤其是重点照顾的攻城器具上,几乎都燃烧了起来。

这是敢死队真正的目标。

“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些玩意攻克你们葛家堡。”

一道温柔的男声响起,再然后,马蹄声响起,昏沉的黄雾之中,马蹄声响起,是一只漂亮的、稍显有些矮的小母驹,以及驾在马身上,那一根碗口粗的马上枪。

人枪合一。

枪是标准的马枪,纯钢制,相当于两个人那么长,诡异的是,这一枪刺杀过去,竟然不带有一丝风声。

要知道就算是一根普通木杆子,用力一挥都会带出‘呼呼’的风声。

若没有对方的话,若不是马蹄声的响动,他根本不会注意到有这么一口枪。

而且对方那相当于提醒的声音,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屑,或者说不用偷袭。

葛大胡子也是宿将,知道这时候只能进不能退,大吼一声,两臂高鼓,手中两口大刀一前一后,像车轮一样连劈了过去。

这是他的惯用招,号称车轮烈火斩,最强的一次记录,是在一次战场上,连续将十个披甲兵丁一劈两半,因此得了‘车轮将军’的美名。

然而刀枪相撞,大胡子虎口直接崩裂,一股猛力直接把自己挑飞当场,大胡子脑海一片空白,两口大刀一前一后落下来,插在地上,刀面上透出一个腕口大的洞。

“十马之力!”

一个精锐骑兵,有着一手惯用的枪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使出的刺枪,其爆发的力量差不多有七百斤到一千斤,也就是一马之力。

但对方一枪之下,竟然相当于一个精英骑兵,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爆发出的力量乘以十倍,并且全数汇聚于枪头那一点上。

这种力量的恐怖已经超越了人力的范围,达到了枪术深层次才有的一种变化。

一枪之下,大胡子看到了无数密密麻麻的枪影。

“原来是武状元的枪!”

据说中土唐国武状元考核之中,枪术一环用的是千斤枪,枪身端着一碗水,然后百丈之距冲刺,连裂十甲而水不溢,便是状元之才。

对方出枪,用时轻描淡写,刺出来却有十马之力,称之为武状元枪,绝对绰绰有余。

“武状元枪么,”白面小将喃喃自语,“以前军中的枪术大比,我都只能得第二。”

那坐下的小马驹突然叫了几声,向一个方向撒蹄子跑了过去。

“怎么,撞上熟人了么?”

冒险进入敢死队,并且一路闯杀到吕阀中军,点火烧攻城器具,戚笼三人可以说是对的起葛家堡的大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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