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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庸喜欢写剑古龙却擅长写刀(第3页)

吴步达插话道:“小知,这你就不懂了。酒店里面的东西有啥好吃?真正的美食在民间。”

方玉斌笑起来:“你们俩说得都对。一来,我职权有限,这次住进五星级酒店,还是总公司特批的。再在酒店里消费山珍海味,回去可报不了账。二来,高级酒店的菜的确没什么好吃的。”

佟小知依旧是嬉皮笑脸:“老大,你什么时候当上大领导,有报账权限了,我们也好跟着吃香喝辣?”

方玉斌说:“我能不能当大领导,还得看你们支不支持工作。”

吴步达笑着说:“以咱们方总的本事,大领导的位置还跑得了!”

进入一家餐馆,方玉斌点了澳门有名的黑椒烧鹅。三人的肚子早就咕咕叫,只等美味端上桌便大快朵颐。

一边吃着,吴步达一边问:“小知,从上海到澳门的飞机上,你一直在看武侠小说。我以为只有自己喜欢看,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家,还喜欢看这类书。”

佟小知说:“女孩子怎么就不能喜欢武侠小说了?我从小就爱看这些书,出差时也会带一本,打发掉旅途中的无聊时光。”

方玉斌问道:“既然你们都喜欢武侠小说,那么古龙和金庸更喜欢谁?”

“金庸。”吴步达不假思索地答道。

“为什么?”方玉斌问。

吴步达说:“古龙笔下的侠客太冷,宛如孤星一般,距离普通人太遥远。你不知道他们的故乡,不知道他们的经历。如果说郭靖遇到黄蓉,我们知道他多半会想起华筝;胡斐遇到苗若兰,我们知道他多半会想起程灵素。但陆小凤碰到一个姑娘呢?鬼才知道他会想起谁。”

吴步达接着说:“金庸笔下的侠客就不同。他们归根结底还是普通人,永远被人情世故包裹着。他们好像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站在你眼前,你知道他们的童年,他们的口音,他们的初恋。侠客们进入江湖,好比一个大学生毕业踏足社会,遇到的每一点希望,每一个陷阱,每一步成长,都能让读者感同身受。”

方玉斌把目光投向佟小知:“你呢?喜欢谁?”

佟小知说:“我也喜欢金庸,不过理由却不同。”

“说说你的理由。”方玉斌说。

佟小知说:“古龙的侠客,全是夜猫子,生活习惯也太不好了。在白天,他们是慵懒潜伏的,只有到了夜晚才会出现。”

佟小知接着说:“古龙最伟大的战斗常常发生在晚上。李寻欢和上官金虹那一战,是晚上,‘燃着灯,灯芯已将燃尽’;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那一战,也是晚上,‘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古龙的英雄,从不爱在白天决定自己的命运。”

佟小知又说:“金庸的侠客,大多是在白天活动。他们最伟大的战斗,华山、襄阳城、光明顶、雁门关,都发生在白天。”

吴步达笑起来:“小知,你这算什么理由?身为侠客,当个夜猫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玉斌也笑了:“以前没注意,今天听小知一说,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古龙的侠客,带着一种月夜的气质。比如楚留香,‘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还有傅红雪,‘明月在哪里?就在他心里,他的心就是明月’。金庸的侠客,生时颂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死前唱的是‘焚我残躯、熊熊圣火’。他们最强的武者姓东方,最好的武功名葵花,一切都指向太阳。”

佟小知朝吴步达吐了吐舌头:“听到了吧,白天和夜晚可大不一样的。”

“说了这么久,老大,你究竟更喜欢谁?”佟小知问道。

方玉斌说:“我更喜欢古龙。因为金庸喜欢写剑,古龙却擅长写刀。金庸的江湖是属于剑的,十四部书里,刀真正唱了主角的只有三部:《飞狐外传》《雪山飞狐》《鸳鸯刀》,其余全是剑的天下。古龙的江湖里,刀客才是主角。剑是白刃中的君王,高贵、优雅。刀是兵器中的狂客,粗犷、暴力、直接。我猜古龙的潜意识里,大概觉得剑是虚伪自负的。他要用孤傲的刀,来颠覆这个矫情的世界。”

佟小知咯咯笑起来:“看来我和吴步达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凡夫俗子,你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方玉斌叹了一口气:“一个理想主义者恐怕只能去书中寻找慰藉。就像今晚,咱们谈了这么多的古龙与金庸,到了明天,还得回归现实,硬着头皮去见董劲松。”

“没事。”佟小知说,“董劲松是混黑道的,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不也是混黑道的?我们就把董劲松当成武林败类。”

方玉斌与吴步达都笑了:“这个比喻倒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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