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一回到酒店,就直奔陆城遇的房间。
房间里,陆城遇靠坐在沙发上,宋琦正在拆他手掌上的绷带,像是要给他换药。
空气弥漫着药味和血腥味,扑面而来,有些刺鼻,南风担心他的伤势,急忙走过去:“城遇,你怎么样了?”
陆城遇道:“没事,轻伤而已。”
南风走到他面前蹲下,才看清楚他的伤是从小臂一直蔓延到手背上,纵横交错的擦伤痕迹,叫人不难想象出来当时的情形——他一定是在粗糙的地面上,狠狠滑行了一路才会造成这样的伤口。
双眉紧皱到了一起,南风道:“宋秘书,让我帮他换药吧。”
宋琦自然没有意见,告诉了她上药的步骤,确定她没有问题后就离开了房间。
南风抿紧了唇,心疼得不得了:“下次要想英雄救美,起码注意一下自己安全啊,这么深的伤口,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要是留疤了怎么办?白糟蹋了这么漂亮的一双手。”
陆城遇听着她的碎碎念,垂眸看着她的发旋,想起有句老话叫‘一个旋儿愣,两个旋儿横’,南风只有一个漂亮的发旋,所以他有时候开玩笑就爱说她笨。
其实她怎么会笨呢?要是笨,她怎么可能走到今天?
陆城遇忽而开口:“当年为什么要在海城读大学?”
南风正用棉签将渗出来的血擦掉,听到他这个莫名其妙的问话,不禁看了他一眼:“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他不答继而又问:“你连哈佛都不要,偏偏选择海大,为什么?”
他好像特别执拗于她的答案,南风看在他是伤患的份上,也就回答他了:“也没有什么决定性原因,我是经过多方面考虑,然后才做的决定。”
“比如你当时正在疯狂追求江岩?”他没忘记,傅逸生当初跟他说,南风从高中就喜欢江岩了。
南风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手背上,应道:“哪有疯狂?不过当时的确挺喜欢他的,他算是原因之一。
“喜欢他什么?”
南风一笑:“长得好看呗。”她没说谎,当初会注意到江岩,就是因为他比班里其他男生都长得好看。
陆城遇顿了顿,又问:“其他原因呢?”
“还有就是,我那时候青春期比较叛逆,盛总觉得我要是出了国,他和我哥都管不到我,我没准就会变成西部牛仔或者华尔街小太妹,为了不让我越长越歪,他就决定让我在海城读大学。”
南风已经帮他上好药,在医药箱里翻找着绷带,随口道,“而且我对出国读书也不是很热衷,所以他们这么安排了,我就照做了。”
“说到底,你会在海大读书,就是因为盛于琛。”陆城遇声音凝起,“你很听他的话?”
南风没有听出他措辞里有什么不对劲,有问必答:“他看起来比较权威,而且总不可能害我。”
陆城遇眸光黑沉,像渲染开的油烟墨般:“这么相信他,看来你们认识很久了。”
南风点着头轻巧地‘嗯’了声:“他跟我哥是竹马竹马,我记事起他就在我身边。”
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久。
陆城遇不显情绪地看着面前的女人,明面上,盛于琛和俞温并不认识,谁知道他们私底下竟然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而且,他和她也是一起长大。
隔了十几秒,他才又开口:“你们也是青梅竹马,他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还会喜欢江岩?”
为他缠绕纱布的动作一顿,南风因为他这句话而抬起头,忽然发现今晚他们的话题竟然都是围绕着同一个人,她好笑又莫名:“陆少,你今晚怎么老问起盛总?”
陆城遇反问:“他不能问?”
“当然不是,只是你一直把话题围绕在我和盛总之间,让我觉得很奇怪。”南风笑着调侃,“你该不会是吃醋我跟他关系好吧?”
陆城遇没有说话,一双乌黑的眼眸有些清冷。
南风包扎好了,仰起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安啦,我现在跟谁再好都不比跟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