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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雅俗共赏(第1页)

“1500万一年,签约三年?”

“是的,轩哥,有问题吗,我们就一个要求,有什么话在博客里说。”

“想说什么,都行?”

“都行,只要不违法。”

“那行。”

2004年1月16日,博客迅速官宣,签约华语乐坛大王王轩,将王轩入驻博客的事情广而告之。

还不等人们反应过来,博客官方和王轩就在博客中宣布,当天下午2点在博客进行文字形式的面对面交流。

出于搞事蹭流量的想法,博客还特别请来了之前批评刀郎最狠的乐评人丁某做客。

“好家伙,博客好样的。”

“有好戏看了,会不会有人顺着网线过去打死你。”

“轩哥,我爱你,你永不独行。”

吃瓜群众、粉丝、刀郎黑粉,等不约而同期待起来,等候这惊世一战的开始。

丁某家。

出于对这场辩论赛的重视,丁某早早做好了准备,不止是设备,还有场外援助。

“老丁,加油。”

不大的书房里,云集了十几位乐评人。

如果有统计的话,正是报纸上坚定持续黑刀郎的乐评人,当然这些人是真看不上刀郎,还是看不上王轩就不好说了。

其实也很好理解,王轩自出道以来,乐评人在专辑宣传的环节中,参与度越发降低。

要知道最早音乐专辑发布,歌手都要给乐评人红包,不一定真要好评,可能只是为了这些人不说坏话。

但王轩来到这个歌坛,用事实证明歌好可破一切,乐评人地位止不住下降,不恨王轩就奇怪了。

这不是简单的地位问题,背后的经济效益才是他们聚集最重要的原因。

丁某也属于他们中的一员,但表面上却依旧维持着高雅的风格,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面对同行的看重,他顿感肩负一种荣耀感,郑重表示,

“放心,王轩一二十岁少年,我们加起来是他的四十多倍,优势在我。”

而他们口中的王轩,此时有些不务正业,对这场辩论不太重视,或者说重视的是钱。

繁星大厦,顶层办公室。

偌大的办公室,只有两人,王轩和纪如景。

对于辩论,纪如景有些担心,

“老板,真没问题吗?”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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