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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故事会(第1页)

所谓“故事会”顾名思义,就是大家聚在一起讲故事。

只不过此刻这栋宅邸中汇聚的可能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会讲故事的一群人,想在这群人中脱颖而出,夺得胜利并不会比人类第一次登月容易多少。

实际上,虽然张恒身边的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凭借某系列作品一跃成为当时最吸金的作家,在18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差不多70亿英镑的恐怖身家,但是就凭她现在还不到lv3的写作技巧,在屋子里估计就算不是垫底的也绝对在比较靠后的区间了。

这么看来,她想离开这里根本是不现实的事情,但张恒注意到故事会开始后,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却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你当然可以将这解读为每个创作者的自信心,毕竟作品大卖到爆,电影,玩具、游戏,主题乐园样样俱全的人就算原本对自己缺乏信心,现在也该被实打实的销售数据培养出来了。

不过等到这一期故事会真的开始的时候,张恒才知道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的自信究竟从何而来。

霍比特人女管家走到了壁炉前,先冲房内的一众作家鞠了一躬,“欢迎来到本月的故事会,在故事开讲之前,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

霍比特人女管家说到这里顿了顿,望向某个地方,“张恒,他是最近开始崭露头角的文坛新星,出版的小说在读者和评论家中都颇受好评。”

众人掌声寥寥,除了因为没人听过这个名字外,也因为张恒刚一进屋就选好了阵营,让这里至少一半以上的人都看他不怎么顺眼。

好在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等人鼓掌很热情,才让现场的氛围不至于冷场。

接下来霍比特人女管家也不再废话,“上个月的故事会结束的时候已经公布了这一期的创作主题是大开眼界,相信大家也都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故事,那么,有谁愿意第一个上来分享?”

张恒也听明白了,原来每期的故事会都会有一个主题,提前公布,然后众作家可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以此为主题创作故事。

采用这种命题作文式的方法来比拼,好处就是爆冷的几率更大,并不是写作技巧强的作者就一定会赢,因为大部分作者都有自己擅长的题材,如果恰好遇到了一个自己不擅长的主题,那么强者也有可能翻车。

反之,像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这样的,写作技巧稍弱一些的人在遇到一个合适的主题时逆风翻盘的机会也会大涨。

就比如这一次大开眼界的主题,显然更倾向于考察作者的想象力,而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就是以此成名的,也难怪她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然而最先上台的却并不是她,而是一个长得有点像是憨豆先生的法国男人,他穿着一件夹克,头上还带着一顶皮帽,一副刚从飞机驾驶座上跳下来风尘仆仆的样子。

而接下来这位眼神中有点忧郁的飞行员先生,以第一人称讲了一个他在执行飞行任务途中所遇到的离奇故事。

他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什么高超的修辞手法,就是连小孩子也能轻松听懂的大白话,但是屋内的众人却都听的很专注,没有人出言打断。

众人恍惚中甚至产生了一股错觉,就好像在那具成年人的身躯中住着一个孩童的灵魂,因为若非如此,他所讲述的这个故事为什么能如此纯真无垢。

等到飞行员先生讲完离开,依旧有很多人沉浸在他的童话故事中。

不过这时候第二个人也走了上去……

张恒大概估算了一下,此刻在一楼大厅的作家大概有一百位,如果这一百位都上去讲故事,那么这次故事会估计最少也要半个月才能结束。

不过听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说,她所经历的故事会最多也只持续过三天,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着急离开这里,毕竟不是每个人的银行账户里都躺着几十亿英镑等这话,尤其是一些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并没找到多少钱,手头不太宽裕的作者来说。

这地方住的还挺舒服的,除了不能离开之外,无论你想喝酒,品尝各种美食,运动健身,还是进行多人运动,基本上只要是你能想到的,都可以被满足,甚至已经有人打定主意要在这里一直赖下去了。

张恒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浑身散发着硬汉气息的男人一个人坐在一边,自顾自的喝着酒,似乎对故事会毫无兴趣。

而硬汉先生似乎也察觉到了张恒的目光,和张恒对视了一眼,遥遥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等到故事会结束,奇幻畅销书女作家没有能如愿获胜,最后的赢家是一个法国人,不过并不是第一个上去的飞行员先生,后者以一分之差遗憾告负给自己的老乡,对方以一篇科学幻想故事摘得了这次故事会的桂冠。

张恒对此倒是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只要聊到科幻小说,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高产作家就是无法绕过的一座丰碑,这次故事会大开眼界的主题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

在十二人评委会宣布了获胜者后,霍比特人女管家再次上前,她的手里握着一个信封。

于是刚刚还沉浸在故事海洋中的一众作者们立刻被那只小小的信封吸引了目光。

霍比特人女管家也不卖关子,干净利落的拆开了信封,“下次故事会的主题是……时间。”

说完她又将信纸翻过来,展示给众人看。

一时间有人欢喜有人忧,时间可以说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命题,不少知名作家都以时间为主题进行过相关的创作。

然而越是这样中规中矩的命题反而越难写,因为之前的佳作太多,想要更上一层,写出新意来并不容易,很多人已经在冥思苦想了。

不过张恒倒是没什么反应,主要是以他现在lv0的写作技巧,什么主题的故事会都和他没有关系,恰好另一边那个一直一个人喝酒的硬汉站了起来,抓起了不久前自己刚脱下的自那件皮衣,走到了张恒的面前,对他道,“走吧。”

“去哪儿?”

“打猎去,我知道那片树林中什么地方的猎物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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