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淇,我喜欢你。
不论过了多久,我永远会记得那个曾经给过我一颗糖的女孩子。
她说,人如果不开心的话,吃一颗糖就好了,所以我习惯随身携带一颗糖,因为我怕她不开心,尽管我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
我会绕一大圈经过她家门口,只为了看看她。
她好像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有一个经常骂他的妈妈。
我想上去帮她,可始终没有上前一步的勇气,我猜她一定不愿意让人看到她窘迫的样子吧。
我会借口上厕所假装不经意间走过她的班级。
下课的时候,她身边的人睡觉的睡觉,打闹的打闹,只有她,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写作业。
偶尔吹起一阵风,撩拨起她额头的碎发,那样子好唯美,我贪婪地想要多看一眼。
有一次,我在书店遇到了她,她手里拿着一本叫做《阿衰》的漫画书。
我也悄悄拿起了一本从头开始读,因为我想要和她有更多共同的话题。
我看不进去书,因为我的目光都被她所吸引。
我想和她打个招呼,告诉她:林淇同学,上次运动会,我低血糖难受,是你的糖果救了我。
可是,我的手举举放放,直到她走了,我也没有把“你好”两个字说出口。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走着。有一天,一个女生找到我,她对我说她喜欢我。
我认识她,因为她是林淇的同桌,她叫白芷。
我拒绝了她,我告诉她我有了喜欢的人,就是她的同桌,我希望她帮我保密。
白芷同意了,她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常。
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以为白芷也明白这一点。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了林淇的不对劲。她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了,路上遇到她她也是一个人走。
我正好奇她怎么了时,白芷给我发了些许照片,有林淇全身湿漉漉蹲在角落的照片,也有林淇桌子上堆满垃圾的照片。
我越往后看,心越痛。
“你想干嘛?你知不知道你这是校园霸凌?”我质问白芷。
可是,她却没有丝毫害怕:“你去告我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些事是我做的吗?”
我当时恨不得掐死面前这个坏事做尽还满脸无所谓的人。
当然,我不能。我转身离开了。
“如果你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就不再欺负林淇了。”我听见她在我身后说道。
顿时,我觉得有些反胃:“你别恶心我。我和狗在一起都不会和你在一起。”
我把照片交给了林淇的班主任,希望她能够替林淇讨回公道,可是换来的却是一句你少管闲事。
我没有办法,如果这一切都是因为我,那我离开的话,白芷是不是就会放弃对林淇的欺负呢?
我转学了,其实我就是个逃兵。说得好听,我是因为不想让林淇受欺负离开的。
说得不好听,我只是胆小懦弱,不敢面对林淇是因为我才受到欺负的事实而选择逃跑。
新学校很好,只是我会常常想念在长连的日子,因为我可以见到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