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眼人被打得贴在墙上,双手捂着冒血的喉咙,呃呃说不出话。
黑光一闪,人头落地,咕噜噜滚出五六米,无头的躯体抽搐着贴墙滑下。
“主人!”马科斯惊喜地叫道,能杀死三眼人的不可能是别人。
张哲翰转过头:“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就是这里的啊,您杀死的那些伏击的士兵都是这里的,是白案把我们调去的。”
“你不是在王宫当卫士吗?”
“王宫被天雷轰的时候,我趁机逃回来了。”马科斯说道,“刚才我听说村口死人了,就猜主人一定来了。”
尸体消散,地上散落一大堆贝币,张哲翰搂起来塞给马科斯,“走,先去找个地方吃饭。”他心里想的是,终于有了个点菜的,可以解解馋了。
刚才那人想打劫没打成送了命,现在他所有的钱反倒落在自己手里,马科斯心花怒放,捧着贝币屁颠屁颠跟在后面,“主人,您想吃什么?”
张哲翰扬了扬手:“最贵的!”
这是宁妮带出来的毛病,副本里吃东西必须最贵,兜里那些钱你今天不花掉,明天一刷新就没了,更别说带不出副本了。
马科斯选的最贵的餐馆是一间布置考究的石屋,里面的桌椅板凳全身汉白玉的,石桌上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和黑曜石。
两千万年前没有包厢,两人在角落的一张石桌坐下,伙计过来叽里咕噜,马科斯也叽里咕噜,不一会儿就上了一桌子菜。
马科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放进张哲翰碗里:“您尝尝,这里的厨师是哒哒,味道最接近我们姆岛的味道。”
两千万年前的人类自然没那么多煎炒烹炸,不是烤就是煮,不过还是让张哲翰感到惊讶,他尝到了盐和香料,会使用调味料的文明绝对不能算低等文明。
“其实我们姆岛上的菜比这里要多得多,也好吃得多。”马科斯一边吃着,一边不无骄傲地说道。
“哦?”
“别忘了我们那里是‘上帝的厨房’,甚至你们新界的菜我们那里都有。”
马科斯说的“新界”就是人界,他早已看出我不是三眼人,而且人界在他们那里不算什么新鲜词。张哲翰试探着问道:“川菜听说过吗?”
马科斯想都没想:“何止听说过,据我所知,那是上帝最喜欢吃的菜。”
“上帝”喜欢吃川菜?那他一定去过幻界,去过地球,去过四川,难道真如马科斯所说,“上帝无处不在”?
能“无处不在”的是什么?只有布道者能够畅行三界,难道“上帝”也是布道者,狼界的布道者?
张哲翰端起一碗粟米粥喝了一口:“你见过新界的喏啦?”
“见过一个。”马科斯咂巴着嘴。
“在姆岛?”
“嗯,那次是跟着白案去围剿,据说每年都会有一两个。”
“你怎么肯定他们不是啷咯啷大陆的喏啦?”
“他们穿衣服,身上没毛,和我们差不多,只是少了一只眼睛。”
两只眼睛的人去了三眼人的地盘,基本就无处藏身,万里之外的海岛,无法使用登载舱,且不说去的时候有多难,上岛了能不能逃出来都是个问题。
“你刚才说你归白案指挥,他在这里吗?”
“不好说,他们这个级别的哒哒,能随时去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