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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2页)

格洛斯特金色的眼睛继承于他的母亲。

一个精灵。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在翡冷翠,混血是除了东方人之外最被看低的种族。

人们称呼其为“杂种”。

哪怕是美丽的精灵与人类大贵族的混血,也会被认为是不该出生的异端。

这也是兰特德尔公爵选择让自己的儿子戴着眼罩装作瞎子的原因。

“我也不知道。也许她和您一样美丽。”他说:“我自出生起就没有见过她。也许是死了,也是回到森林深处了。”

“对不起……”她低下了头,“我不知道这个……”

见青年低垂着头有些沮丧,她换了一个活泼的话题:“其实您看起来还有点像猫。”

“猫?”

“嗯。小时候家里养过波斯猫,白色的,眼睛就是一边蓝一边金。很漂亮。”

她用羞涩的语气描述起幼时的家中的那只活泼漂亮的猫。

“您,您不会生气吧。”

说着说着,她又用手遮住脸,似乎是觉得用猫这种娇小可爱的宠物来形容身份尊贵的他有些不好。

但银发的青年捉住她的手指,清浅的蓝色瞳孔溢满笑意。

“殿下,我很喜欢这个比喻。”

“谢谢。”她全然不知这个有些暧昧的举动已经超过了主人和奴隶的界限,只是红着脸小声道谢。

不知什么时候起,天空沥沥淅淅地下起小雨。

整座玫瑰园都笼罩在一片薄薄的雾气中。

格洛斯特拿着一本《基础通用语汇编》正在讲课。

自从来到圣都,他除了保护苏惜的人身安全,做得最多的就是教她学习语言和文字。

他虽然是帝国的军人,但是自小接受最严苛的贵族式教育,学识精炼,哪怕做教师也做得很好。

但他的夜神大人显然是个聪明但贪玩的坏学生。

被雨水所吸引,女孩放下了书本,跑到窗边伸手去接雨水玩。

一朵玫瑰自窗口探了进来。

她惊喜地“呀”了一声,伸手去抓。

和前代的夜神一样,她也非常喜爱白色的玫瑰。

“殿下,玫瑰有刺。”格洛斯特叹了口气,准备上前阻止,“还是我来……”

他的声音忽然顿住了————

黑发的少女踮起脚尖,粉色的嘴唇碰到了白色的花朵。

镂空的窗格透出大团大团的淡青色天光和深绿色的玫瑰枝叶。

深浅不一的底色勾勒出窈窕的女性身姿,以某种无法拒绝的方式,将少女亲吻玫瑰的模样深深刻入他惊艳的瞳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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