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李建国问不合适,邹市长问也不合适,甚至李猛问也不合适。
偏偏只有我一个人问,是最合适的。
我最年轻,也和这些人没有直接的冲突。
所有人都可以把我当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成了,对我有天大的好处,不成,对我造不成任何影响。
“哈哈哈哈!好久没有写字了!我喜欢用紫毫写字,配上汪六吉的生宣,你有吗?”
高世松看着我笑道。
我马上笑了起来:“高先生,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我们在一楼专门为高先生准备了一间书房,您可以去看看,会不会喜欢。”
这一下,所有人都对我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甚至就连林若,以及李建国,苏娜等人,也都不敢相信。
可能李建国等人知道我专门准备了一间书房,然而他们并不知道,我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通过温楠,再通过林若,了解了高世松的习惯。
细节决定成败。
我相信在场的人,除了林若,绝对不会有人知道高世松的这个习惯。
这就是优势。
所以我相信在场不少人,一定对我重新有了一番认识。一些并不了解我的人,不会再小看我这么一个愣头青。一些没有及早去了解这些的人,也一定追悔莫及。
高世松可能手痒了,一群人马上朝着书房走去。
书房里的装修也相当有逼格,一进来之后,一股墨香扑鼻,沁人心脾。书房的书桌,正好面对的,是外面的山林,环境优雅,采光极好。
“好,刘毅真是有心了,我喜欢,我喜欢!”
高世松哈哈大笑。
说着,就拿起旁边的一生宣纸,我赶紧跑了过来,给他开始研磨。
“该死!”
“这个混蛋刘毅!”
“今天的风头全部让他一个人出尽了!”
“哎,看来高先生以后肯定会选择这里作为经常出入的会所了……”
“以后得多和这个刘毅打好关系。”
在场的人,看着我殷勤地在给高世松研磨,心里都已经恨得不行。
高世松酝酿了一下,毛笔在触到宣纸的时候,顿时笔走龙蛇,龙飞凤舞。
一下子。
三个大字,出现在了宣纸上面。
松柏坊!
“好字!”
“好字啊!”
“高先生的书法,没有几十年是练不出来的!”
“原来高先生还是一个书法大家。”
“这份墨宝拿出去,至少能卖出百万!”
我听了这些人的马屁,嘴角都开始抽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