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贵们不用劳作,躺着就能领俸禄,每天可以用来休闲的时间大把大把,除了欺压百姓,调息良家妇女之外,什么遛鸟斗鸡斗蛐蛐,都是基本技能。
花鸟街一整条街都是卖盆景、花卉、虫、鸟的店铺,踏进这里之后,林秀脑袋就开始嗡嗡的,像是要炸开一样。
这里本来就吵闹,在别人耳中,只是虫鸣鸟叫的声音,在林秀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咕噜噜噜……”
“好饿,我想吃东西……”
“呱呱,有要交配的吗?”
“我我我,我在你后面……”
……
林秀发现,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贵妃的灵宠和大黄一样的灵智,事实上这里大多数动物所说的话,都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那些观赏鱼,就只会咕噜噜的吐泡泡,所发出的声音没有任何信息。
一些虫类,则只有食物和交配的本能,重复说的,也只有那几句而已。
让林秀意外的是,有几种鸟类的智商的很高,可以明显看出是有自己思维的,如画眉,黄雀等,林秀在街口的第一家店铺,花十两银子买了一只画眉,然后就匆匆离开。
能听懂兽语,也不尽然是好事,至少在这种地方,林秀被吵的一刻都待不下去,各种繁杂且没有意义的声音交汇,让他的脑袋像是要裂开一样。
片刻后,梨花苑,雅阁之中。
彩衣看着笼中的画眉,忍不住伸出手指逗弄,说道:“这只画眉好漂亮……”
林秀则是在和班主商议一件事情,他虽然想兼职密侦,但想要做这件事情,也不是什么门槛都没有,至少,他需要一家店铺。
有了店铺,才可以接待客人,但林秀显然是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的,他也不可能一整天都待在店铺里,倒是可以借用梨花苑的地方,在门口多竖一块牌子,如果有生意上门,就先让她们帮林秀接下。
林秀本来是打算给她们酬劳的,可是班主不要,林秀见她态度坚决,便没有再坚持。
林氏侦探事务所算是就这样开张了,但却一连几天都没有生意,这也很正常,这一行毕竟和那些正经卖东西的店铺不一样,他们的客人比较特殊,而且个人的知名度也很重要,人人都想找有名气的密侦,一些刚入行的新人,无人问津是常态。
这一日,林秀走在街上,身后跟着大黄,肩膀上则站着一只画眉鸟,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王都懂遛鸟的人不少,可他们不是用丝线将鸟腿拴着,就是将鸟的翅膀部分剪掉,或者干脆带着笼子一起遛,不让它们有机会逃脱,眼前这位年轻公子,既没有用丝线,也没有剪掉此鸟的翅膀,这鸟儿就乖乖的站在他肩上,这才是遛鸟的最高境界啊。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好几个人上前询问林秀的驯鸟之法,或者干脆问他这鸟卖不卖,最高者甚至已经出价到一百两银子,而林秀从花鸟市场买的这只鸟,也才花了十两而已。
林秀当然是不卖的,至于驯鸟之法,他们也学不会。
其实当林秀第一次打开鸟笼,这画眉鸟也想着飞走来着,但是它又好奇,为什么这个人类能听懂它的话,就一直在林家上方盘旋。
林秀花了三天时间,又是和它聊天,又是用食物诱惑的,才总算收服了这只画眉,让它愿意留在自己身边。
这一点,鸟类和犬类有着很大的区别。
犬类早已被人类驯化,天生就对人类十分忠诚,所以林秀用一个肘子,几只鸡腿就将大黄带回了家,让它不离不弃,但这些鸟儿却野性难寻,它们天性向往自由,就算是林秀可以和它们交流,也难以驯服它们。
否则,他还哪里用做什么密侦,单单是帮别人驯鸟,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还好这只鸟是有脑子的,知道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在外面运气不好的时候,三天饿九顿,冬天更是鬼门关,跟着林秀,一天三顿顿顿不落,想吃什么还可以点单,不比在外面捉虫吃好多了……
来到梨花苑,林秀刚刚走到一楼大堂,班主就从楼上下来,高兴道:“林公子,你来的正是时候,有生意上门了,还是一桩大生意,彩衣正在楼上和那客人谈呢……”
片刻后,二楼雅阁,林秀见到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个女人,个子不高,长得很壮,大概有一米五出头,体重应该在三百斤以上,年纪也不小,看着有四十多岁的样子,单纯从审美的角度来看,这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
但她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很有钱。
她头上戴满了配饰,全部是纯金打造,林秀看一眼都觉得重,此外,还有她身上的珍珠项链,那一颗颗珍珠的大小,色泽,一看就是高级货,之所以是身上而不是脖子,是因为她胖的没有脖子,下巴和胸是连在一起的。
此外,她的左右手腕上,分别有两个纯金的手镯,险些闪到了林秀的眼。
看到林秀时,这女人眼前猛地一亮,问道:“你就是那位密侦?”
林秀点了点头,问道:“请问你要委托什么事情?”
这女人上下打量了林秀一番,眼中开始绽放中某种光彩,原本应该是脖子位置的赘肉耸动了几下,看着林秀说道:“要不你别当密侦了,跟着我怎么样,我每月给你五百两银子,你可以随便拿去花,这一个月里,你有十天要陪我,其他时间做什么事情,我都不管……”
林秀脸上立刻露出义正言辞之色,说道:“夫人,请你自重,我不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