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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0章 剑指苏伊士(第2页)

年收入不足2万阿克切(小银币)的称蒂马尔,其领主称蒂马尔哲;年收入在2至10万阿克切之间的称泽阿梅特,其领主称扎伊姆。两者通称西帕希,即封建骑兵。

他们对领地的占有是有条件的,除本人战时必须应召参战外,还根据其领地的收入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兵,通常每3000~5000阿克切提供1名。骑兵的马匹、武器、粮食等均由领主供应。

领主通常住在领地内,除自营一定的耕地外,还监督土地的使用和农民完纳租税等。国家对他们的领地实施严格的监督。领主应将领地的绝大部分分配给农民世袭耕种,不得随意没收;

领主自己经营的土地不能超过农民的份地;领地除严格规定的一小部分外,均不能世袭;领主征收的税项是否正当以及税额的大小要受卡迪(法官)的监督。

这些规定不仅限制了领主土地的无限制地扩大,使国家有可能经常收回一部分土地重新分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农民和封建领主的关系。

在初期,奥斯曼不断对外扩张,领主主要靠战利品发财致富,并不把地产看作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通常只限于征收地租,起政治领主的作用。

但现在,随着奥斯曼国力逐渐衰弱,军事能力不断萎缩,各地的蒂马尔领主已经不能靠战利品过上富足的生活,只能依靠于税收。

然而税收的数额被**官严格监督,奥斯曼国内物价不断上涨,蒂马尔领主养兵的成本剧增。导致很多领主破产。

而苏丹早有规定,哪个蒂马尔领主连续三年养兵数目不足,或是粮草准备不齐,就要收回他们的封邑。很多西帕希骑兵领主经营不下去,就跑到了边境造反,因此,这些年来奥斯曼国内叛乱不休。

如果我朝能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策略,扶植一些蒂马尔领主在苏伊士地区造反,将来形成一两个小国,有这些小国为屏障,我朝夺取苏伊士地区后,就不用担心遭到奥斯曼大军反复进攻了。”

苏伊士地区,是奥斯曼重点控制的地区之一,如果没有外部势力的支持,那些被迫造反的西帕希骑兵领主,很难在这一地区站稳脚跟。

值得一提的是,奥斯曼帝国并非只有使用冷兵器的骑兵,他们使用火器的历史跟欧洲人差不多。奥斯曼第七代君主穆罕默德二世(-)在攻克拜占庭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中,就大量使用火炮了。

穆罕默德二世铸造的火炮被称为乌尔班大炮,长9米,口径达到30英寸,足以把一个彪形大汉轻松的塞进炮管内,发射的炮弹重达680公斤。炮弹射程可达1。6公里以上。

穆罕默德二世共造了五六十门大小火炮,用于攻打君士坦丁堡,才攻下这座欧洲的桥头堡。

现在奥斯曼的火器技术,也并不比欧洲各国差多少,是以能以一国之力,压着大半个欧洲打。

不过和多数欧洲国家一样,现在奥斯曼士兵使用的还真是滑膛枪、滑膛炮,和秦军使用的线膛枪、线膛炮没法比。

大秦的海军开往苏伊士地区,支持当地的的西帕希骑兵领主造反,瓦解奥斯曼帝国在苏伊士地区的统治,这个想法很合秦牧的心意。

大秦要的并不是在当地占领多少土地,只要控制这条重要的通道就可以了。

花点钱,让当地的领主与奥斯曼打个你死我活,这么做非常合算!

秦牧想了想说道:“这件事就交给海如风去做吧,做好了,自有封赏,做不好,他这个远洋舰队提督也不用做了。”

何亮和狄中行等人面面相觑,看来皇帝对海如风因为一个女人就准备撂挑子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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