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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不近,两个人之间始终都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差距。
顾为经调理好的呼吸,跑的又要重新岔气,快要累趴下的时候,那个肉粉色的人影再次出现在他的身前。
“以前我经常和我妈妈一起跑步。我妈妈以前是搞音乐剧的,听说她小时候,我姥爷是个不大不小的小生意人,家庭条件还不错。老实说,我一直觉得我爸爸当年娶我妈妈,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姥爷家有钱可以帮他在仕途上打点的源故。”
“但无所谓,不算那种纯粹金钱至上的婚姻。他们两个感情还可以。至少我爸爸妈妈对我都挺好的。即使阿姨现在又怀了孕,我爸爸依然还是对我很好。阿姨也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的,怕我心中有看法。”
蔻蔻主动放慢了脚步,忽然率先开口。
顾为经跑的气喘吁吁,狠狠的倒了两口气。
随着新鲜的空气涌入,有点迷糊的大脑才反应过来,蔻蔻口中的阿姨指的是她的后妈。
话题猛的一下切入到有些沉重的家庭问题。
顾为经不知道应该怎样接口。
只能轻轻“嗯”了一声。
“那年头在缅甸肯定没有什么好的学音乐歌舞的地方,我妈妈从小到大其实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泰国度过的。九十年代,泰国正是所谓亚洲四小虎之一,在九八年金融危机以前,发展的很迅速,有专业的艺校。生我以前,她曾经差点就有机会去日本的宝冢剧团交流留学,那是一直是她的梦想之一。但是那时我姥爷的生意破产,即没有钱去贿赂学校审核名额的考官,也支撑不起她追逐梦想的花销了。”
蔻蔻领先顾为经半个身位慢慢的跑着。
声音消散在迎面吹拂而来的风中。
“她后来变得疯疯癫癫,可能也有很大的一部分这方面的原因。这是大人告诉我的事情。反正在我小时候开始记事以来,我妈妈一直都是那个神叨叨的样子,有点像祥林嫂,每天都有几个小时沉浸在身为剧院女主演的幻想之中。即使我们家方圆一百公里内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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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最大的剧院还是英国人1892年建的。比我爷爷的爷爷的年纪都大。”
“可她还会莫名奇妙的开始宣称要筹备演出,还经常会带我在公园里跑步,表示优秀的台柱子必须要保持极为规律的形体训练。”
“我至今都记得,每周末小时候我妈妈要求我的跑步项目。30分钟匀速跑,不要求速度,但要求心率控制在150次分左右的样子。12分钟变速快慢跑,心率在120次到170次之间。接下来是高抬腿跑、侧身跑,后蹬跑……”
“那时候我经常会一跑就跑到晚上,整个人被晒的被尘土挂的脏兮兮的。”
顾为经脑海里想象着。
破败的市立公园昏黄的无人路灯之下,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带着一个被阳光和尘土裹挟的小姑娘呼呼呼的跑过,筹备并不存在的想象中的演出场景。
整个镜头都像是一段老式泛黄的电影胶片所播放出的无声的镜头。
有点莫名的诡异。
更有些刻骨的辛酸。
“跑完步后,我们会去街边的小店里吃一碗炸鸡排饭,我妈妈不吃,就看着我把它吃完。那是每周唯一一次的她心中可以接触高油高盐垃圾食品的放纵日,据说是她在曼谷上学时养成了习惯。”
“她会对我说,蔻蔻,快快的长大,女大十八变。长大了你就会变成一个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能当大明星的女人,就像童话中的魔法一样。”
顾为经身前,那位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妹子侧过脸,望着他:“跑步很累,但是我每一周都盼望着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跑步,风雨无阻。”
蔻蔻笑笑说:“我爸爸一直以为我是嘴馋。有些时候周末天气不好。他会和我说‘蔻蔻,爸爸去店里把鸡排饭给你打包回来,今天你和妈妈就不出去了好不好?’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
“我从来喜欢的都不是那一份鸡排饭,每次我妈妈带着我跑步的时候,她都很安静,空荡荡的公园里,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呼应的响起,脚步声像是四手连弹的钢琴。很少很少的时候,妈妈会在休息的时候吊吊嗓子,哼一哼歌。有些时候是贝利尼的《圣洁女神》,有些时候是普契尼的《今夜星光灿烂》,还有一次,应该是卡米尔·圣桑的《我的心为你的声音》而敞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具体的乐章名字,我只觉得那样的妈妈漂亮极了,她不是个疯女人,而是我心中真正的台柱子。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正在准备某一出盛大的演出。”
“跑步,是我人生中妈妈带给我的最有陪伴感的事情。”
蔻蔻停下了脚步。
“顾为经,伱知道么?不考虑体育课,你是我人生中第二个选择的一起跑步的同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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