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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小丑(第2页)

骆墨本来想轻轻拍下她的肩膀,但又想着十六岁也是大姑娘了,男女有别,就把手又收了回去,脸上却笑着,逗她道:“没事儿,喜欢我的歌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丁小余被他这么一说,头埋得更深了。

骆墨看着她,道:“小余会唱歌吗?”

这个问题,使得埋头的丁小余连忙摆手,坐在椅子上的小屁股都往后挪了挪,明显有着强烈的抗拒。

“我……。我五音不全的。”她开口道。

一旁的刘青虹接话道:“骆墨,你叫小余弹乐器没什么问题,她一个人就会七种乐器,可要说唱歌吧,她是死活不肯唱的。”

“这样啊。”骆墨点了点头,也没有多说。

这首歌的小样播放完毕后,众人里资历最高的曹磊也没有多评价,只说了四个字:“后生可畏。”

他是经历过曾经那个摇滚十分辉煌的年代的。

在很多年前,大家的思想等方面都还没现在那么开放,那时候摇滚可以说是直接爆炸,那种感觉是无比强烈的。

也正因此,这种音乐类别,居然会和【精神】这个词挂钩。

你会听到摇滚精神,但一般也不会听到什么民谣精神,布鲁斯精神……

曹磊早年的时候,也玩过一段时间乐队,当年最火的一个摇滚乐队叫黑石,曹磊还给这个乐队写过歌,只不过这首歌没有大爆,算不上是代表作。

他听得出来,骆墨这首与夏天有关的摇滚,流行性是比较强的。

和早年时期在国内风靡的摇滚,听感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

但歌的质量是高的,最主要的是,他的创作很成熟。

曹磊是有优秀的创作人,他很清楚这年头啊,很多年轻人的创作,会有亮点,但也会有很明显的缺点。

成熟的作品,会更耐听一些。

很多歌,你在十多年后再听,你甚至会不相信这是十多年前的作品。

小样听完,大家的兴致都很高。

既然要以乐队的形式表演一首歌,那就要好好分配一下工作。

魏冉和黎戈负责电吉他和贝斯的部分。

曹磊负责唱一点和声。

剩下的就是键盘与鼓。

按理说,丁小余作为在国际钢琴大赛上拿过奖的女孩,应该由她负责键盘比较合适,但整首歌里键盘的部分其实很少很少,甚至可以直接去掉。

而且丁小余自告奋勇,用很轻的声音,举手道:“那个……。。我,我可以打鼓吗?”

刘青虹直接愣住,问道:“小余,你什么时候学得打鼓?”

他有点想象不出来,文静乖巧的丁小余在打鼓时会是何等模样。

丁小余伸出两个手指比划了一下,道:“会一点点,最近自学的。”

以她在乐器方面的造诣,她说一点点,那就等于是在业余里可以吊打一群人了。

骆墨看着说话都轻声细语的女孩,笑着道:“可以啊,我觉得你很适合。”

这句话让周围人的人都一脸问号,觉得骆墨的脑回路也挺古怪的。

骆墨在地球上时,倒是也没见过多少萌妹打鼓,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斋藤飞鸟打架子鼓的场景。

很绝,最主要的是画面好看,赏心悦目,所以被很多颜狗奉为神级现场。

“又爱吊威亚,还自学架子鼓。”骆墨在心中想着,越发觉得这个8岁就开始演戏的小戏骨很有意思。

接下来便是紧锣密鼓的排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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