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话说回来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有了被动的接触机会。
洪衍武很快发现吴大可身上也有让他喜欢的地方了。
比如说看课外书这件事吧。
班里的很少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上面。
这帮尖子生,都懂得“合理”利用时间,知道应该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在课本上才是正科儿。
况且还是刚入校的初一学生嘛,和小学生也差不离儿。
即使有人看,无非也就是什么《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宝葫芦的秘密》还有《童话大王》而已。
太幼稚了,口味也相对单一。
但洪钧有一堂植物课上却意外的发现。
吴大可的书包里露出了一本黑色封皮的外国小说——《教父》。
于是俩人因为这本小说,第一次有了可以在课堂上窃窃私语的共同话题。
而当天,吴大可还很大方的把书借给了洪钧,让他先睹为快。
那么作为公平回报,洪钧就在第二天给吴大可带来了一本《假如明天来临》。
俩人由此建立了初步的书友关系。
从此换书看,交流读书体会就成了常事儿。
再后来没几天,洪钧又因为一次语文课上吴大可帮他说话,发现这小子也并不是全然的废物。
不但有仗义的时候,而且还具有相当的口才,挺有点诡辩的本事。
这就更为俩人之间增进了友谊的基础。
这事儿又是怎么回事啊?
敢情起因是一篇作文《一件好事》。
相信所有的人恐怕都写过这样的命题作文。
像捡钱包、做家务、帮妈妈洗洗涮涮、扶老奶奶或残疾人过马路,几乎是每次写这个题材,都一定会发生的好事儿。
恐怕也正因此,大家都会觉得这题材俗得不能再俗了,很难写出新意。
而这次洪钧班里四十三人,也依然是老套路,光捡钱包的就有二十多个。
其中有一打人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还都是公园门口捡的。
好像周末除了去公园就没地方可去了,他们能做的好事也就是捡捡钱包了。
最逗的是一个人居然写自己被钱包绊个跟头。
好像自己轻若鸿毛,好像天下的人都是睁眼瞎一样。
不过唯一的偶然性却发生在洪钧身上。
这小子出乎所有人预料,成了班里独有创意的人。
他模仿着《水浒传》、参考了金大师的《飞狐外传》。
把自己教训了一个欺负弟弟的坏孩子,除暴安良的过程写成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