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混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吟诗罢,满堂寂静!
姚天际和公孙肃二人还未从诗词中回过神来,口中不断呢喃着,眼神中的光彩愈发夺目!
“好一个粉身碎骨混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诗,好诗啊!”
姚天际抚须惊叹,眉眼间尽是对这首诗的喜爱之情。
公孙肃也是震撼的无以复加,赞叹道:
“此诗绝对可称之为千古名句,在下真的是喜欢,要是我也能做出这样的诗句该多少啊!”
姚天际笑道:
“恐怕这辈子是没希望了,下辈子再好好努力,争取在诗词方面能触碰到殿下的衣角!”
公孙肃也不恼,哈哈大笑一声,笑道:
“好好好,就是可惜了这辈子一句像样的诗都没做出来。”
古人对于诗是有执念的,其地位更是和钱财,权力挂钩。
若是做出一首名诗,名扬天下尚且不说,金钱,权力都会铺天盖地向你扑来。
可以说,做一首好诗,运用恰当的话,便可一辈子衣食无忧,这也是为何古代诗会频繁的原因。
杨旭哪里不知两人的心思,研磨笔墨,随后握住毛笔,在宣纸上挥墨写下这首诗。
题名之时,杨旭写下的诗名使得姚天际和公孙肃齐齐愣住。
石灰吟,赠姚太傅和公孙先生。
最后,杨旭盖上自己的印章。
诗成!
将宣纸装裱好,在两人愣神间,送到二人面前,杨旭笑道:
“愣着干什么?不想要了?”
“要要要!”
一连三个“要”字,公孙肃一把抢过,爱不释手的捧在怀里,丝毫不给姚天际抢夺的机会。
后者自然是眼巴巴的看着公孙肃怀里的诗词,确实生出抢夺的想法,但是又拉不下面子。m。
只能使劲叹一口气,道:
“这可是殿下赠给你我的诗词,小心点拿着,可别弄坏了。”
公孙肃满脸得意道:
“那是自然!”
经此小插曲,书房的气氛倒也活跃了不少,主宾皆欢。
事不宜迟,当日下午,姚天际和公孙肃便乘坐热气球飞出京城,最终停靠在了藩王的军营面前,以使者的身份要求面前各方藩王。
“请使者进入大营!”
姚天际和公孙肃用余光对视一眼,随即挺起胸膛,昂首阔步的走入藩王的大营中……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