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曦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她屋子里的炕上,房间里空空荡荡,再不见第二个人影。
她愣了愣,下意识的转着脑袋四处寻找,脸色隐隐有些发白,眼圈已然泛起了水雾。
难道……
真的是她的前些日子想的太多了,这已经出现幻觉了?
她抹了把眼泪,下一瞬却瞧见手腕上多了一个奇特的手环。
手环银白色,似金非金似玉非玉,戴在手腕上却轻若无物。
而这时候她也才发现自己的手心还捏着一张纸条。
灵曦:“……”
!!!
顾四在纸条上交代了两件事。
①:这手环是他的全副身家,也是赠与她的定情信物。
②:他把背篓留下了,里面的肉一并留给她,叫她代为转交,帮他提前讨好一下他媳妇的娘家人。
顾四在最后,还和灵曦认真道歉,他提前离开,是因为他之前和别人说好了的,得进一趟城里,让她不要想他想的睡不着,好好吃饭,他明天就来看她。
灵曦:“……”
!!!
灵曦脸瞬间红了,谁想他想的睡不着啊!
不是,谁是他媳妇啊!
她摸着手腕上的手环,想着四哥说这是他全副身家。
她瞬间就觉得,现在的四哥好穷哦!
她将纸条上的文字,看了又看,收进了储物吊坠中小心放好,而后,穿了拖鞋下炕,在柜子里翻了翻,找到自己平常装钱的盒子。
她将盒子里面的钱全部倒了出来,一点点的数。
里面的钱有零有整,一共是四百五十六块零八分。
这钱大部分是在首都上班的裴小叔时不时给她的零花钱,还有一部分是她进山偶尔能抓到的野鸡兔子啥的,裴二叔拿去换来的钱,家里面的人偶尔也会给她塞个几毛一块的零花。
在村儿里没啥需要花钱的时候,攒着攒着就攒了这么多了。
她有点儿纠结,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养四哥。
四哥这么穷,入赘到他们家也行啊!
八百年没为钱发愁过的顾四,此时正揣着两根二百多年的人参,拎着约莫十斤肉的背篓进了县城,摸到了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