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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见义勇为三(第1页)

沈岛听后,点了点头:“现在记录已经做完了,你和华立可以先回去等消息了。”

顿了顿。

他又补充了一句:“这些天警方随时会联系你,你们两个需要保持联系。”

白雪兰,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

而交警部门已经初步认定了责任事故,黑色t恤男子横穿马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肇事司机华立承担次要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进一步判定。

而在没有主要责任的情况下……

肇事司机华立,也不涉嫌交通肇事罪。

不涉嫌犯罪的,他们就无权进行拘留扣押。

“我们……可以走了?”

白雪兰和华立听完,有些不敢置信。

沈岛点了点头,叮嘱了一句:“记得保持通话畅通。”

在两人离开后。

他转过身,看向了秦昊和梁成斌。

神情有些复杂。

这个案子里,这两人的判定才是最复杂的。

按照逻辑,秦昊他们两个不追的话……

黑色t恤男子的确不会横穿马路,也不会酿成惨剧。

若按照法条的死规定,这就涉嫌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但这在道德上,又说不过去。

见义勇为,本就是值得嘉奖的行为。

而在《民法典》里,也对见义勇为的行为,增添了三条补充条款。

第一、保护他人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得到帮助的受益人可适当补偿。

这里面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

而可,则是自愿选择赔偿,并非强迫。

第二、如果侵权人不存在、逃逸或无力承担责任,若勇为者要求补偿,受益人应当补偿。

同样的,这里的应当为必须要补偿。

增添这一条,是为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使得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第三、因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勇为者不承担责任。

这一条就明确规定了,不承担责任。

即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的三条补充条款,其实就是为了嘉奖见义勇为行为。

改善这些年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

几十年前的社会……

见到小偷、抢劫犯,经常是当场打死的那种。

而现在,全程追逐三公里,只有秦昊和梁成斌站了出来。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白雪兰的小心思,也说明了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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