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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出不去了(第3页)

但对方的行为,严重触犯了陈启一家的人身自由。

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情节分属特别恶劣。

非法拘禁罪,刑法规定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拘禁的人越多,情节就越恶劣。

而这次……

陈导光等人一次拘禁了陈启家的八口人。

直接将恶劣程度上升了一个档次!

外加若是有辱骂、殴打的情节,无论轻微与否,都将从重判处。

而陈导光等人的行为属于同一行为触犯多条刑法,将择一重罪判处。

因此。

陈导光等人这一次……

将按照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期进行判处。

比起上次的非法入侵,还要严重许多。

然而……

若是陈启一家选择了谅解,那结果就截然不同。

因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是人身自由权。

若陈启一家自己都不认为自己被拘禁了……

那就不存在人身自由一说。

非法拘禁罪也就不存在。

寻衅滋事罪的恶劣程度也将随之降低。

对方管制个几天……

也就可以出来了。

次日。

养老院。

秦昊照常上班。

而张益达也给他打来了一个电话,共享了案件消息。

这一期伴娘案……

将定于七日之后开庭审理。

伴娘黄兰已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自从取保候审之后。

伴娘就来了滨海市,开始和张益达交代当时的案件细节。

针对这次的案子……

张益达和他一起,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无罪辩护方案。

围绕的正是无限防卫权进行的。

……

三日后。

某镇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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