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焱,二十九岁,体形匀称,身高约一米八左右,长相……初一看去,很普通,但多看几眼的话,会觉得很有味道。
如脸色间的那抹云淡风经,以及时不时微微上翘的嘴角,都透着一股侵蚀人心的别样魅力。
有意思的是,正是这种味道使然,让他看上去比熊思谟和李强更像公子哥:纨绔公子哥。
是的,“纨绔公子哥”这几个字最适合形容他,而不像一个高手。
可他就是方焱,几年前曾像秋风扫落叶般横扫西海市地下拳坛,最后丢下一句“西海无高手,省城战无畏”后,飘然离去。
此刻,熊思谟和李强正陪着方焱吃饭。
从熊思谟和李强的神色举止来看,明显对方焱崇拜有加。
年轻牲口嘛,心中都有一个轻狂的梦,都希望自己一拳头可以轰倒一片人,都希望抱着一个绝世美女吆喝着这是自己的女朋友……
就像那句话所说的那样: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剑,这是许多男人摒弃不掉的艹蛋的盖世英雄情结!
先不说这些,回到桌面上。
熊思谟正在好奇打听方焱当年横扫西海市地下拳坛的事。
“焱哥,我记得当年你一共打了十五场拳赛吧,无一败绩,就差撂倒瘸刁了,怎么不撂倒他再走呢?”
“是啊,我也一直好奇这个问题。”李强连忙附和道。
李强确实好奇这个问题,但他心眼多些,怕这问题后面藏着一些方焱不愿意说的隐私,所以一直憋在心里没问,此刻有熊思谟这个缺心眼的打头阵,他自然顺势上了。
“瘸刁?”方焱嘴角微翘,淡淡笑道:“他不是西海市第一高手吗,总得给西海市留几分面子。”
“……”
艹!
这话云淡风轻的,好似乎瘸刁只是一个娇弱的花姑娘,只是方焱愿不愿意上的问题。
有些刺激人啊!
实际情况呢?
稍微有点差别。
当年,方焱本是想找瘸刁打最后一场,但是,不等他发出挑战,柴一已经找到了他,搁了一箱子钱放在方焱面前,让方焱给他几分面子……
所以,方焱走了。
虽然不知道方焱和瘸刁真打起来的话,谁输谁赢,但不可否认的是,柴一为了维护瘸刁的传奇,私底下花钱做了一笔见不得人的交易。
所以,方焱刚才说的“给西海市留几分面子”,实际上是指给柴一几分面子。
“焱哥,你真是太diao了,我若是个女人,绝对非你不嫁。”熊思膜满脸崇拜说道。
方焱淡淡笑了笑,没说什么。
熊思谟正准备再拍几句马屁时,方焱忽然伸手捏住了他的脸颊,淡笑看向他。
“熊大少,你今天的话有点多,而且很没营养,能少***几句吗?”
熊思谟眼角跳了跳,望着方焱微翘嘴角里的那抹冷意,忽然明白方焱并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人,或者说,他根本就没兴趣和自己说话。
……
……
次日上午,沈韵、韩果和叶凡做的第一件事是:搬家。
这是叶凡的主意,一是因为现在住的地方离昨天租下来的店面太远了,来回跑来跑去,很不方便。
二是叶凡怕柴一或孔虎再绑架沈韵和韩果,所以,有意换一个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