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总旗,你看情况危急,能不能先帮忙救下人?”
这于总旗乃这次带队精兵的头儿,按理说统领百名以上的士兵,该是个百户的,可这队人却是于总旗带领。不过人是邵元龙安排的,薄春山也没提出过疑问。
“事不宜迟,那就赶紧走吧。”
本来他们就是来帮忙打倭寇的,现在正好碰上战场,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
在来的路上,薄春山就见识到真正的精锐之兵,和普通的民兵有什么区别。
以前他不是没和这些人接触过,只是以前他从没有接触过军队士兵之类的事,甚至根本不了解,只觉得这群人里随便拎出一个来都比他厉害。
可真正的了解过接触后,甚至他自己都被熊瑞当成孙子一样的操练,他才明白这里面的区别。
但这一次,又让薄春山大开了眼界。
下船时,这些士兵们就十分迅速,几乎是一声令下,所有人都背起了自己的行囊,拿好兵器,列队下了船。
这会儿同样如此,于总旗在问清战场离这里多远后,就发出列队跑的指令。
这些士兵当即就跑了起来,乍一看去,只会觉得这群人跑得十分整齐,可跑了半刻钟后,薄春山就发现他们从始至终速度一直没变,甚至连跑动的姿势也没变。
而且速度很快,虽比不上奔驰的马驹,但绝对比正常人要快许多。
眼见已经可以听见前面的厮杀声,梆子顿时忍不住了。
“我先去报信。”说着,他就策马向前奔跑而去。
于总旗站定,道:“分出一半人从侧方突进,最好绕到后方去。”
之后不用说,分出几十个兵卒跑进一侧的树林,这一次他们的动作极为轻小,灵活得简直不可思议。
见薄春山脸上一直带着诧异之色,于总旗与他一边赶路,一边道:“步兵,就是前进方式以己身之力为主的士兵,他们自然要擅长急行军。虽叫急行军,却看的并不是速度,而是均衡的耐力,你不能跑过去却没办法和敌人战斗,所以必须提前根据人数多寡和距离进行一个设定。
“队伍越大人越多,移动起来越慢。这次因为距离很近,所以用了八成的速度,如果是赶远路的话,日行一百里就是最快的急行军了。”
可能因为临走之前邵元龙交代过什么,于总旗有教薄春山的意思,所以他说得极为仔细,甚至与他举例一个好的将领,要学会均衡节省士兵们的体力,这样才能让士兵们在赶赴战场后能迅速投入战斗。
说话之间,他们已经接近了战场。
薄春山看清楚场景,当即操起佩刀就想冲过去,谁知却被于总旗拉住。
“结阵!”
不用他过多命令,这些士兵们已经在边跑的过程中边变化队形,就像熊瑞交给民兵的作战方式一样,还是盾手在前,只是因这次士兵们赶路,并未携带长盾重盾,而是较为好携带的圆形滕盾。
他们结的阵也和民兵们不一样,略有些变异,人数要更多。
二十多人为一阵,整个队形有点像长条的锥子,两条‘锥子’就这么扎向那些倭寇。
其实倭寇在看到来了这么多援兵后,已经生了退意,可他们刚向四面八方逃窜,就被人逼了回来。
那些潜伏绕去四周包抄的兵卒也结了阵,最前方是大阵,从四面逼过来的是最少三人的小阵。
所有阵最前方都是盾手,两侧是刀手,后方是长枪手。
宛如杀鸡宰狗一般,也不过半盏茶的时间,整个战斗就结束了。
田川也没能跑掉。
薄春山急怒之下,见这厮正和熊瑞对战,而熊瑞整个人已成了血人,毫无还手之力,只剩下抵挡,当即扛着刀就上了。
一通搏斗之后,田川挨了他一刀,薄春山正要杀了他,还是熊瑞叫住,说这个倭人是这伙人的头,薄春山才留了他一命。
“老大,你总算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