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感觉到身后有人正在拉扯自已的衣袖,便转过了头。
阮静神色委屈巴巴,眨巴着那双灵动的大眼睛。
用着那副能夹死一头成年大象的语气道。
“阿福哥哥,阮阮喜欢那个水晶球,你可以帮我拿过来吗?”
阿福作为一个单身二十多年的宅男哪儿见过这种。
一腔热血涌向头颅,也不管危不危险,当即拍着胸口表示。
“好!既然阮阮妹妹喜欢,阿福哥哥便帮你取过来!”
“嗯!阿福哥哥最好啦!”
阮静一边撒娇一边摇晃着阿福的手。
阿福此刻感觉自已被无边的幸福包裹着。
女神的撒娇永远是对舔狗最大的鼓励。
他可以让舔狗们不计回报的为女神冲锋陷阵。
哪怕撞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而另一边。
正在前往复苏之城的林夜一边赶路一边看着屏幕上的二人不由得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我了个雷啊…”
“这个阿福已经彻底没救了。”
俗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
但林夜现在已经不相信这句话了。
阿福傻不傻?
傻!
有没有福?
名字里有个福。
但这个福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运,反而还让他遇上了阮静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心机女。
为这位舔狗叹了口气后,林夜继续赶路。
……
阿福大步向前,昂首挺胸,像极了一只雄鸡!
似乎是想让身后的女神看到自已英勇的一面。
身后的阮静心里暗道一声蠢货。
阿福很快便走到了水晶球前,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危险。
但阮静依旧没有放下警惕,在对方触摸到水晶球之前自已不会动半步。
阿福观察着这颗水晶球,不由得感叹起来。
这颗水晶球确实好看,怪不得阮阮妹妹会喜欢。
阿福将双手托住水晶球的底部,但准备将它拿起时却发现水晶球纹丝不动。
“诶?”
阿福挠了挠头,随即用了更大的力气,但依旧没有将水晶球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