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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张小兰(第1页)

“李思雨,跟我去割茅草去不?”也是附近军户的女儿,名字叫做张小兰,和李思雨已经熟悉了,干活儿什么的,都会带着李思雨。

“你等我会儿,我换身衣服。”自家带的衣服,还有姑母给的衣服,虽然和以前比,是不怎么好,但是也比这边的人穿的好,为了节省,他们家专门扯了粗布做了衣服,就是劳作的时候穿。

这边引火的东西就是那茅草,西北这地儿别的没有,茅草丛多的是,入了冬,都变枯了,正好给大家引火之用,比上山弄枯松针要好弄的多了。

其实还有枯草也可以用,但是那样也没有割这茅草这样又长又多的省事儿。

换了衣服,李思雨带着镰刀出去,跟胡氏说道:“娘,我出去割茅草了!”

胡氏道:“小心着点,别贪多。”

“知道了,多了我也背不动啊。”

最开始胡氏还反对自己的女儿做这些活计,不过李思雨和她好好的谈了谈,毕竟现在她不是千金大小姐了,说不定一辈子都是这个境况,要是还想着自己是不动手脚的,那吃亏一辈子的也是她自己个儿,尽快的适应这里才是最正确的法子。

胡氏虽然心疼,但是也知道女儿说的都是对的,不过看着女儿的手都有了细细的茧子了,也是心疼的不行,晚上和丈夫说的时候,两个人都沉默了半宿。这都是他们大人的错,让孩子快速的长大。如果一开始都是这种环境,也不会有什么失落的,可是以前都是锦衣玉食的,突然落差这么大,“唉,雨姐儿懂事,我们该欣慰才是。咱们两个人在努力努力,我那边的百户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个认字的人,我想着能不能把这事儿给拿下来,以后也能多些空闲在家里。”

“真的?”胡氏问道,要真是这样,那孩子爹也能少吃些苦头,而且还和百户长搭上了关系。

“跟我关系好的一个人说的,我请他吃了酒,用了一些钱。”李存安有些不好意思,本身不赚钱,还花钱。

胡氏忙道:“这些钱都是应该花的,你这也是为了我们一家子的前程,实在是太该花了,我想着打听打听那百户长老婆的情况,投其所好,毕竟这当人家妻子的也能吹吹枕边风。”

这些都是熟门熟路的,以前在京里的时候,胡氏也和丈夫的上司的夫人打过交代,她人又不迂,和人家相处的也挺好,所以丈夫做官的时候,也轻松。

胡氏又担心,这个好事儿,别人也肯定眼红,不受远的,就是那李存海,难道不想要这个差事?

以前是知州,可是现在屁都不是,这能和百户搭上关系的,他肯定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就怕那边用美人计!”胡氏说道。

男人那,很多就好那一口,这周氏反正用了李存海的侍妾是一举两得,只要能把日子过的好,不用白不用。

怎么就和这李存海分到一起来了呢,还是一个百户里面的,太要命了。

“放心,为夫以及各打听了,我们这百户长是个怕老婆的,他不敢送。”李存安说道。

“这可不一定,越是怕老婆的,越是背地里喜欢搞鬼,明的不行,暗地里送,只要成了,不愁不用那李存海,人家可是奸诈的很。况且,他是知州,人家一听名气要比你好,我得想想法子。”

“这有什么?再是知州,也是过去的事儿了,还有一点儿你没有注意,他是侯府嫡支,侯府犯的是什么罪?我们呢,只是旁支手牵连,你说懂点道理的人,都不敢用他,所以咱们是五五分。”

夫妻二人商量了半晚上,有了头绪。

而李思雨要去割茅草,贤哥儿也非要去帮忙,胡氏说道:“雨姐儿把你弟弟也带上,男孩子不干活儿以后可怎么办?”脱离军户遥遥无期,以后说不定贤哥儿也是要这样,还不如现在就开始适应,不忍心也要让孩子们去闯啊。

张晓兰觉得这新来的几家,人都长得白白净净的,看着就让人喜欢亲近,在李思雨给了她一把糖后,她是和李思雨交上伙伴了,去干活还是玩耍都要叫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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