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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你跟谭勋之间有什么恩怨吗(第2页)

他随手点了根烟,嗤笑了一声:“瞧瞧你这样子,你以为自己凭什么能走出去?”

与暮将他的话当成是空气,努力地想从床上走下去,却发现自己越用力越是没有力气。

傻瓜到了现在也能发现自己身体的不对劲,她转过头有些无力地看着傅致一:“你让我吃了什么东西?”

“怕你逃跑,所以在你早餐里加了点东西。”他嘴角勾起,可恨又无耻地笑,“不过我回来了,所以又多此一举了。”

“卑鄙!”与暮咬牙,好不容易才从床上站起来,可是他的动作比她快极了,伸手就将她给扯了回来。

一个天旋地转,与暮全身倒在床上,这样的折腾对于她来讲真的是糟糕透了,她原本就没有力气的身体,连手臂都举不起来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傅致一用那种睥睨的姿态嘲讽似的看着自己。

“你以为你能跑去哪里?”他看着她的眼睛竟是带了些许阴狠,“我最讨厌别人把我的话当成耳边风。”

她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那张怎么看都怎么好看的脸在此刻却变得那样狰狞,像一头野兽,随时都会露出他尖锐的獠牙。

他发尖的水还没有干,滴在她的脖子上,就像透骨的冰,可以轻易地刺穿她的皮肤。

“看着我。”他一字一句,咬牙切齿。

与暮毫不怀疑,如果她不听他的话,下一秒他可能会扑上来掐死她。

说不害怕是假的,她也是人,就算是再逞强也会有极限,况且她的逞强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坚强。

果然下一秒,他的手就掐在她的脖子上,硬是用力将她的脸给掰了过来,正视她的眼睛。就算长得再好看的人,一旦生气爆发起来也是异常恐怖的,就像现在的傅致一。

与暮想,她应该是惹毛他了,她隐隐地都能看见他额角的青筋泛起,他一定是被她气坏了。

他看着她,冷笑:“你也知道怕?”

“放我走。”

“放你走?”他重复了一遍,好像听见了什么有趣的话,笑道,“可以,不过我不能保证你走了之后,我不会将对你的气发泄到谭勋身上。”

“我跟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何必要这样……”

“何必?”他冷笑,“我只是觉得牵制住他,就是对你最大的惩罚,为了他,你可以付出所有不是吗?”

“你要我做什么,直接告诉我成吗?我有什么是你让我做,我有胆子不敢去做的吗?”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我想要什么。”他嘴角微勾,眼神像只狼一样打量着她的身体,手指拂过她的脸颊,仿佛漫不经心,“我不喜欢在这种事情上逼迫女人,可是你又那么不主动……”

与暮:“你到底想怎样?”

“你认为呢?”还是那么似笑非笑的笑容,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想亲自点破,她却是反笑着问他:“你想要我当你的情人?”

傅致一许久没说话,只在临走的时候对她说,正好这一段时间可以给她想清楚,他一向不愿意等人,这已经是最大的极限。

与暮不懂,天底下那么多美女,他是没长眼睛吗?怎么会选择她?

不过好在这个问题她没问出口,因为或许连傅致一本人都不知道答案。

一周后,当她再一次站在事务所楼下的时候,熟悉的感觉不言而喻地泛在了心间。

不管她与谭勋之间发生过什么,这家事务所不仅仅只是存在于回忆中的纪念,也是她年少时候努力实现成功的梦想,就像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即使不在身边了,也希望它能好好地发展,甚至更好。

与暮走到楼下,发现就连楼下管理员都没有换,那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北方人,有着他们那个地方独有的豪迈与爽朗,一开始来面试的时候还是与暮进行的,原本不打算请这么老的人,后来听说他的老伴去世,孩子怕他一个人孤独就将他接到了身边一起生活,可是一个老人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也是孤独的,于是便想要找一个轻松的工作来做。

与暮不知道是哪句话触动了她的心,于是便将他留了下来。

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是正确的,老大爷虽老,但是做事极其认真,有一次还帮助隔壁公司的人抓住了一个小偷,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威名远播,自家公司竟是一次也没受到过小偷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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