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慢慢收拾房间里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种享受。
待到她将屋子都收拾干净了,迪欧细长的毛在阳光下也被晒柔顺了,她拿出皮筋将它遮住眼睛的长毛扎了起来。
与暮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就蹲在谭勋的身边乖巧得不得了。
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算不上小的小家伙,后来与它混熟了,她才知道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乖巧。
当有人在家的时候,它可以乖得让人忽略它的存在,从不乱叫,每次她做事情的时候它会一声不吭地在旁边看,或者独自在角落呼呼大睡。
可如果家里没人的话,它便开始造反,破坏值爆表。
小时候的它体力充沛,喜欢追逐活动的物体,还会把家里的东西乱叼乱放。
与暮虽然很喜欢它,但平时是不会让它上床的。
女人在整洁这方面的要求向来比男人要高,虽然谭勋也很爱干净,但一个大男人肯定没那么多心思去管一只大狗。而且只要迪欧洗好澡,清清爽爽一身,他便任由它去,就算在他床上待一天也没关系。
自从与暮来了之后,迪欧便没上过床了。
这是它对它的新女主人特别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它时常会趁与暮外出的时候肆意地跳上去蹦上几蹦,打几个滚,下班回家与暮就会发现满地的屎尿,以及一地的碎报纸……
与暮又是生气又是无奈,生气它的胡闹,无奈它是怕孤单,想与主人亲近,所以以后只要是它刚洗完澡,一身干净,她就会让它在床上玩一会儿。
如今她单身一人,它也愿意一直跟在她身边,前几天她因为感情的事情时常忽略了它,它饿了渴了也不记得喂养,现在一想便觉得可怜。
下午她去了一趟超市。
从今天开始她想要给自己一个快乐的单身生活,世界那么大,她的生活不能仅存在于过去的感情中,世上不是只有谭勋一个男人。
可偏偏,老天总不愿放过她,当她前脚刚踏进超市的时候,后脚就接到了谭勋的来电。
“你在哪儿?”
听见熟悉的声音,与暮蹙眉,也许她应该挂电话,可最终还是不忍心:“在外面,有事?”
“我在你家等你。”
“……”
与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谭勋是有钥匙的。
也许是事情发生后,两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
当谭勋发现家里丢在一边的钥匙时,立刻赶过来。
他也不是没想过,既然她变得这么冷血,自己为什么还要一厢情愿地把她找回来?
他故意让沈书枝在自己面前徘徊,试图忘记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可当他看见与暮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时,那种惴惴不安的心情又出现了。
傅致一!
为什么偏偏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