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天晴,云层白又低,大块大块悬浮在蓝天里,仿佛触手可得。
林鹿长这么大,除了时敛森拍给她看的双道彩虹之余,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七色彩虹。见到此情此景,她坐在副驾驶上好不兴奋,时敛森转过头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她的模样。他有些不解风情,伸手将林鹿拽回来,毫不留情关掉车窗。
“小心着凉。”他言简意赅,望了一眼身边那个从头湿到脚的人,虽是责怪冷淡的语气,其中不乏透着关切。
林鹿默认了他的说辞,想到这么生平第一回看到彩虹,于是换上可怜的口吻对时敛森请求道:“可不可以打开车窗,我就拍张照片?”
时敛森无法拒绝小绵羊一般让人无法与之置气较真的林鹿,复又打开车窗,只见她掏出手机,对着天空比手划脚。
随后,林鹿眼疾手快,将镜头对准时敛森,找个角度就按下了拍摄键。
他表情严肃专注地开着车,五官立体深邃,表情清冷,薄唇薄抿着,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林鹿有些后知后觉,并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这样冷落自己。
时敛森趁等红灯之际,终于按捺不住心情,冷冷讽刺道:“我就这么见不得人,哪怕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们有一腿?”他不高兴时,说出口的话总是刺耳又难听的。
林鹿没猜到他是为这事而闹起了别扭,可她一直是懂得避嫌的,不敢光明正大在公司地下车库上时敛森的车,所以下班才提议要穿过一条街才跟时敛森会合。
就因这样,刚才林鹿不偏不倚淋到了一场暴雨,虽说撑了伞,但在这样磅礴的雨势下,一把遮阳伞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而林鹿不知,时敛森更多的是因为心疼她才生气,头发像是刚洗过,原本扎着的马尾辫只得放下来,发丝湿答答粘在一起,黑色长发贴着白净的脸,虽说有几分楚楚动人,可到底容易患上感冒。
时敛森终究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气生硬地吩咐:“把鞋袜都脱了。”
此时,林鹿的衣裤和袜子也一并湿透了,夏天的服饰都相对轻薄一些,白色的T恤一浸水就几乎成了透明的,T恤贴着身子,印出里面黑白色波点花纹的文胸。
林鹿听话地开始弯腰脱鞋脱袜子,低头才注意到这幅不雅的画面,脸顿时成了火烧云,于是只能假意双手环胸,试图遮掩尴尬。
“披上。”时敛森从后座拿过一条薄毯扔给林鹿,他一直盯着前方路况,也没发现林鹿的别扭,以为她环着胸是因为冷,他还顺手将空调的风速调到最小。
曾经是谁说时敛森不像是会懂得怜香惜玉的人?
林鹿在心里将自己的脸啪啪啪打了一百遍……好像正是自己这样以为过。
随即,时敛森还从后座上拿过一件裁剪上乘的手工西服,趁红灯之际,不甚在意地侧身弯下腰,他的话从下至上传入林鹿的耳里:“抬脚,把衣服垫在脚下。”
林鹿似承受不住这样高级的待遇,脸刷地一下更红了,连忙阻止时敛森暖心且又奢侈无度的举止:“不用,真的不用!”
时敛森目光骇人,不容拒绝的眼神直勾勾瞪着林鹿,却依旧用轻描淡写的口吻以及不由分说的语气逼迫她:“我不想说第二遍。”
林鹿说不出话来,也迟迟不肯抬脚,两个人谁也不肯让步,各自僵持着,直到后方的车暴躁地按着喇叭提醒催促时敛森已经从红灯转绿灯了。
林鹿犟不过他,只得哆嗦着,心不甘情不愿抬起了脚,眼睁睁看着那件价值六位数的西服被自己踩在脚下,她简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见林鹿表情遗憾又纠结,时敛森存了心挤兑她:“没见过世面。”
林鹿默叹,这样的世面,有生之年真没从别人那里见着过,却偏偏被自己遇上。
沉默间,电台里正好播放着王菲的一首老歌,由林夕填的词——我见过一场海啸,没看过你的微笑;我捕捉过一只飞鸟,没摸过你的羽毛。
鬼使神差,林鹿做了有史以来可以被算作出格的举动,她忽然伸出手,轻轻柔柔摸了摸时敛森的头发,再是脸庞。
她眷恋他的发丝,他的一切。
做着这些温存的举动时,时永盛的话是那样清晰地在脑内来回盘旋,像是头顶的秃鹰,强势而凶猛。
当然,林鹿至今认为,时永盛是她见过最富魅力的中年男人,没有之一。
他有沉稳内敛的性格,温和友善的脾性,以及给人留有余地且恰到好处的尊严。
他在东城花园见到林鹿的那一刻,并未表现出任何轻视与敌意,平和客气地与之打了招呼,非常有礼有矩地同林鹿介绍了自己的身份,甚至主动伸手与她友好地轻握,该有的礼节一点不少。
两人没说上几句话,告别前,他不过是郑重而不失风度地问了一句:“你认为现在这个节点,是你和时敛森公开关系的最佳时机吗?”
一语双关,林鹿怎会听不出言外之意。
自那以后,时敛森一直处于高度忙碌的时期,林鹿正好可以一个人收拾妥当情绪,而他的确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其实,林鹿想过就以这样平静寻常的方式,渐渐淡出时敛森的视野,装作无理取闹也好,像无声离开他第一次时再度离开他一次也罢。
林鹿是真的在一个人的时候,独自想过无数个离开时敛森时可以给出的合理解释,但现在,面对这样不善言辞又用柔情将她包围困住的时敛森,她发现自己做不到了。
再做不出不告而别这样不负责任的事情来了,若是如此,她不仅伤了自己,也会深深地伤害那个一直在默默地用力地爱着自己的时敛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