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告知了使用方法和服药的剂量后,又多了一句嘴:“没事的,来我这里好几十个城里人,和他的状况一模一样。按量上药和服药,这些过敏立马就消下去了。”
临走前,时敛森实在忍无可忍,厉声质问:“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这还分城里人村里人一说?”
医生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时敛森因一夜没阖眼,气色不好,但是表情肃穆且不容侵犯,他痛恨这样有失偏颇的言辞,他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人与人从来没有阶层之分,只是以各自不同的独立形式生活罢了。
走出卫生院,时敛森的气还没有消,林鹿一路好言相劝:“其实这医生也是心直口快,没有言外之意,因为我们这些当地人,真的几乎没有去医院看皮肤病的。”
时敛森反问:“照你说,他还有理了?”
林鹿敢恕不敢言,只好昧着良心偏向时敛森:“这倒不是。”顿了顿,她补了一句:“其实我知道,因为他说的话伤害到的人是我,所以你才会这么生气。”
站在时敛森的立场,医生的话无一不让他听上去充满优越感,可他就是那个反其道而行的人,他不旦没有觉出一点点的优越感,反而是不甚反感居多。
回到旅店,时敛森又忍不住抓挠起来,林鹿制止他的动作,吩咐他:“赶紧把衣服裤子脱了!”
林鹿拿着药水和药片,此话一出,听得时敛森大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表情一脸娇羞地眨了眨眼,暧昧地问:“真的要我都脱了吗?”
林鹿顾不上和他开玩笑,都成这样了还不忘调戏她取笑她,真是好讨厌。
最后,时敛森只得慢吞吞脱掉上衣和裤子,只剩一条白色的平角裤,四仰八叉地躺在硬板床上,任凭林鹿在他身上“予取予求”。
“光天化日之下,林鹿,你还真是下得去手。”时敛森存了逗她的心,看着她从脸红到脖子根,他最最喜欢这样子的林鹿,真实美好,不可多得。
林鹿对他的指谪无从反驳,她的确拿着一支棉签,涂遍他身上的每一寸缝隙。甚至,他大张的腿根处,她都无一遗漏。
她眼睁睁看着小小森从沉睡的状态变成振奋人心的样子,这其中有她大半的“功劳”,最后没法子,在时敛森半推半就下,两人就滚起了床单,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
没了昨夜里的禁忌,这一回,时敛森不再畏首畏尾,放开了动作,新鲜的招数层出不穷,让彼此都尝到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