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雷特狙击枪射出的步枪弹,飞行速度达到900米每秒,而声音速度只有340米每秒,两者前后相隔三秒多,可见狙击手距离我们的位置大约1600米到2000米之间。
如此远的距离,能够一枪爆头,对方的射击水平高的令人咋舌。
我的脸上一片模糊,那是史密斯血液、肉沫和脑浆的混合物。
尸体已经没有了脑袋,心脏却依旧工作,它以每秒80多毫升的泵血量,在子弹动能的压迫下,将血液通过动脉喷出去至少十米之远。
人死了,体液流光了,人肉很快变成菜市场的猪肉一般,僵硬而没有弹性。
我能感受尸体的体温在下降,我能闻到血液、脑浆和脂肪的腥臭味。
这是何等恶心而恐怖!
三个女人全都惊魂失魄,狙击手不知身在何处,而我们全都暴露在空地上,只要对方轻轻动一下手指,就会有人变成地上那样的尸体。
“快跑啊,去矿洞里找掩护!”
我声嘶力竭的呼喊着,周围任何掩体都不能抵挡127mm步枪弹的侵彻力,1500米距离之内,它可以穿透5mm的钢板。曾有米国大兵在1800米范围之外,穿墙钢筋水泥射杀了敌人,可见其威力。
在不知对方身藏何处的时候,也只有那座矿洞才是最安全的。
我推开身上的尸体,拉起地上的女人,拼命往矿洞里钻。
其他人见我们往那边跑,也都跟着跑了进来。
矿洞里奇臭无比,一开始我以为是粪便的味道,后来才发现地上的骨灰。
原来昨晚有几颗球状闪电钻了进来,十几个挤成一团的人们,被大自然的力量瞬间烧成了灰烬。
那臭味,是尚未排出洞外的臭氧气体。
我不相信周围这群人,让杨采薇举起手枪,将他们驱赶到五米之外的地方。
我们不能被困死在矿洞里,素质优良的狙击手,可以埋伏在一个位置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甚至不动。
但我总有一种预感,那个人并不想杀死我们,他刚才那一枪恰恰是帮助了我。
如果他想杀死谁,在我们跑向矿洞的时候,至少要死五六次。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走出山洞,将两手举过头顶,那个人一定不会射杀我,没错,他不会的。
周围死一般的空寂,突然,我看到山顶巅峰上好像坐着两个人。
我急忙举起望远镜看过去。
其中一个,正是先前见过的AK47射手,他仿佛知道我在看他,竟然抬起胳膊向我招手。
而另一个,也就是在将近2000米距离外一枪把史密斯爆头的神秘狙击手,居然是吴斌。
那个号称国内特种兵王的退伍兵,此时正抽着旱烟袋,胸前一枚内嵌“八一”字样的五角星,在刺眼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是国之利器,我们的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