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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六章 偏门(第1页)

对苏诚这看法,左罗和张副都摇头,张副道:“作为欧阳长风的孩子,虽然在内务局上班,但是我们都有一定程度防备他。比如前几天内务局怀疑有内部人员盗窃资料,故意让他去查,真把人找到了。初步判断那人也不是盗窃,只是对刑警工作非常的好奇。最重要是四路突袭时候,陆任一是知情者,并且有机会朝外示警,但是他没有。四路突袭也是直接毁灭吊死鬼的一步棋。所以陆任一是不可能的。你们的办公室在一楼,和二组,三组都在一起。虽然隔音效果不错,也不会有人贴门去偷听。但是不排除某些有心人借口去你们七组,听见一些东西。但是现在似乎不是盘查这件事的时候。最少我、局长、内务局局长,还有你们七组的人都是可信的。”

这倒是,以马局掌握的模糊少许情报来看,这人只是盗听一点点信息。

苏诚问:“张副,现在是战略时间?”

张副走到一边坐下,思考良久:“假设马局说的都是真的,那代表马局的立场是,宁可吊死鬼团伙毁灭,也不会留下黑手,是这样吗?”

苏诚道:“张副说了一个关键点。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只要抓捕马局,让黑手去控制,马局只能选择与我们合作,无论是黑手还是吊死鬼的残余力量,我们都可以将他们消灭。如果不是这样,那麻烦就大了,抓捕了马局,马局不合作。黑手吸收吊死鬼残余力量,切断线索联系,成为隐患。还有一个就是听马局的,将审问戴芸的结果告知马局,马局处理掉黑手后……”

张副问:“马局处理掉黑手,即使逮捕了马局,恐怕吊死鬼的残余势力还是生存了下来。”

苏诚摊手:“所以战略上的事就由张副你来决定。我们现在只有审问戴芸,问出是什么蓝鹰红箭,我们不知道蓝鹰红箭代表谁,显然马局也不想让我们知道。最后一点,我们能问出蓝鹰红箭中的谁出卖了马局的话,那戴芸必然会告诉我们谁是蓝鹰和红箭。”

左罗不同意:“不会,我认为将事情告知戴芸,戴芸会告知我们是谁要求她出卖马局。这是他们内部的操作。”

张副道:“这样,我们先问出红箭还是蓝鹰。然后再搜捕马局……不过我很奇怪,如果真有黑手,那在戴芸出卖马局后,应该除掉马局才对。”

苏诚竖大拇指:“没错,这也许是最大漏洞。马局当时住家,戴芸早就被捕。马局不相信戴芸会出卖他,黑手让戴芸出卖马局,必然有所布置。我觉得戴芸出卖马局,黑手杀掉马局,伪装成切断警方线索而牺牲马局,这是最好的策略。”

左罗道:“我们要想办法撬开戴芸的嘴。”

“有想法?”苏诚问。

左罗道:“我相信戴芸忠诚某个团队,但是戴芸没有反审讯经验。她面对审讯就是不答,或者只说酝酿好的答案。我认为有必要采取一些极端做法。”

张副问:“疲劳审问?”

左罗点头问:“可以吗?”

初步疲劳审问,用强光不停照射嫌疑人,和嫌疑人对话,重复问问题,导致嫌疑人身体和精神进入疲劳状态。进阶疲劳审问,连续审讯,不给嫌疑人休息的时间,摧毁其意志。通常来说,进阶疲劳审问可以拿下大部分嫌犯。

以光头心理学来说,如同一名很久没玩游戏的男子,对游戏充满了渴望。这时候的男子如同意志力坚强,头脑清晰的嫌疑人。在玩游戏之后,男子感觉空虚,无聊,认为玩游戏也就是那么回事,意志力减弱,价值观轻重出现变化。强制男子再玩游戏,虽然男子还能找到一点乐趣,但是渴望度基本到底,女人对他也没有吸引力。再强制男子玩游戏,其意志力基本被摧毁,特别是价值观出现模糊,他会认为很多原本重要的东西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睡觉成为他最渴望的需求。

但是,A市警方禁止超过四小时审问同一犯人,如确实有必要,并且案情重大,需要内务局和检察官的批准,但绝对不能超过八小时。并且有心脏病等一系列病情患者每天审问不得超过三小时。

原则上,警方可以在一天之内对同一犯人进行多次,不超过八小时的提审。

张副道:“违法的事我们不干,分三个阶段提审戴芸。拘留室弄点动静让她无法入眠。”作为缉毒处的王牌,张副深知对付毒贩的办法。这办法连擦边球都不是,合法合规。

左罗同意:“但是不能在Z部门进行。”Z部门拘留室目前拘押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是四路突袭抓捕的嫌疑人。他们会对警方这手段进行反抗。在很多人看来,疲劳审问就是刑讯逼供。

左罗再问:“苏诚,你认为呢?”

“这时候将戴芸转移我不认为是好主意。我觉得可以将其他人转走。”

左罗内心还是有点在意马局昨天对苏诚评价,见苏诚积极说明自己观点,非常高兴,苏诚还是很可信的。假设苏诚在其中有任何利益,应该会阻挠审讯在Z部门进行。

张副道:“左罗你先配合内务局,我先安排将其他羁押人员转到警局。苏诚……你最好先回去整理清楚,太邋遢了。”

左罗道:“苏诚,你去拘留所接下刘晶晶,接到我家里去。学校让她们停课七天,要进行家访以确定是否劝退。”高中非义务教育,校方有权劝退规定可以劝退的学生。A市校方权限不大,不如其他城市,无论学校出现什么事,都是教育局和学校介入。在A市,任何学生违法法律,都由警察介入。校方不报警将以渎职罪论处。违法法律不指学生之间口角,斗殴,指的是斗殴导致一方轻伤或者轻伤以上,至于几个学生将一个学生控制做出一些不好举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刑法为非法拘禁,绑架,抢劫,寻衅滋事,姓侵,过失重伤,故意伤人等。至于学生因为是未成年而减免处罚标准,学校没有资格认证,是否进行起诉由检察官决定。检察官决定是否对十四到十八岁未成年人进行起诉,主要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即使犯罪人都在十四岁以下,警方也必须落案,而后受害者家属可以根据警方最终结论,对犯罪人进行民事起诉。犯罪人民事被诉主体是其父母,为成年人。而受害者为未成年人,因此民事诉讼很可能会要求犯罪者父母对受害者进行巨额赔偿。

这件事如果在其他城市,也就是学校教育,开个师生大会,本地教育部门发布文件之类的。在A市,成年,犯罪,坐牢,是一个正常流程,而且属于团伙犯罪,很可能刑期会被加重,这要看讼诉人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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