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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第1页)

孟清和在沈瑄帐中犹豫不决,拿着礼单只觉得烫手,十几辆满载的马车已驶入了孟家屯。

充当车夫的,都是身着燕军袢袄的士卒,打头一辆马车上跳下一名身着青色武官服的百户,正是曾在开平卫与孟清和共事的周荣。

车队惊动了孟重九等人,迎出来才得知,周荣等人没有歹意,也不是来-抽-调丁壮,而是到十二郎家送礼。

“孟佥事已升任同知,此乃指挥一点心意。”

来之前,周荣也纳闷,不过年不过节,沈指挥怎么突然给孟同知家送礼。粮食布匹香料糕点样样不缺,铜钱金银不少,还有几样活物。

莫非是孟同知升官了,指挥想进一步与之交好?这样也用不着送大雁吧?

军汉心思粗,不代表不通晓世情。大雁是能随便送的吗?还是沈指挥亲手猎的一对,活的!若非孟同知家中没有姐妹,送东西来的军汉八成以为这是下聘。

周荣道明来意,孟重九立刻遣人去知会孟王氏,又让人去请来几名族老,送上茶水,顺便打听一下孟虎与孟清江现在军中如何。

十二郎是个有能耐的,这才几天,又升官了。从三品的武官,光是听着,许多族人的腿就有些哆嗦。

“孟虎?”周荣接过茶碗,想了想,“若是燕山后卫的孟五郎,我倒是知道。孟五郎为人不错,现在是个总旗,早晚也能升任百户。”

周荣话落,孟重九连声道谢,又问起孟清江。

仰头喝干茶水,周荣一抹嘴,“孟清江?知道,一样是燕山后卫的总旗,有名的打仗不要命,弟兄们都佩服。”

换做旁人,周荣未必愿意说得这么详细,还只捡好话。换成孟清和的族人,那就不同了。

孟同知是什么人?屡次得燕王殿下亲口夸奖,身为佥事就能出入王帐听命。又有沈指挥看重交好,据闻王府内的佛爷还收了他做徒弟。

不及弱冠,从三品的武官,国朝开创以来,瞪大眼睛也找不出几个。

白沟河一战,孟清和一人斩首五级,砍伤八人,又出计火攻,大破李景隆中军大营。此战过后,提起燕山后卫的孟同知,再没人敢藐视他为酸丁,如此战功,绝对配称一声“汉子”!

当然,同沈指挥这样的猛人不能相比。但在一般军汉眼中,已是相当了不起了。

沈指挥又亲自备下重礼,孟同知今后必定是官运亨通水涨船高。等到王爷成就大业,封爵也不是不可能。

一边想着,周荣与孟重九等人说话时显得更加热络。

孟王氏在家中得知了消息,谢过来送信的族人,和两个儿媳一起收拾了堂屋,备好茶水。三姐五姐也凑手帮忙,人不大,活干得十分利落。

饶是有了心理准备,见到十几辆满载的马车,孟王氏也被吓了一跳。

这么重的礼,到底该不该收?十二郎之前也没送个信回家,孟王氏不免心焦。转头去看孟重九,想请他帮忙拿个主意。孟重九也有些惊讶,看周百户提起十二郎三个熟络的样子,他还以为孟王氏提前得了信。

这么多的东西,不管怎么样,十二郎也该同家里说一声吧?

纵使孟重九与孟王氏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沈瑄送礼之前压根没告诉孟清和,礼送出后才给了他一张单子。

实打实的先斩后奏。

“见过老夫人。”

燕王可以给麾下授官,却不能封爵,更不能封诰命。只有真正打进南京,把建文帝赶下龙椅,取而代之,他才有这个权力。

因此,孟王氏身上没有诰命,但作为孟同知的母亲,周荣称她一声老夫人并不为过。

准备好的礼单送上,周荣令部下将活着的一对大雁,两只狐狸和一窝兔子抬下马车,说道:“这是指挥的一番心意,还请老夫人笑纳。”

狐狸和兔子倒是还好,看到那对大雁,孟王氏有点傻。

上次的鸾凤玉佩,这次又是一对大雁,就算孟王氏心比黄河宽,也不得不多想。

有心不收,又怕扫了沈指挥的面子,让十二郎在军中难做。收了,算怎么回事?

孟王氏对着大雁,万分纠结,眉头皱成了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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