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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钢刀向前斩寇仇(第1页)

第六十四章钢刀向前斩寇仇

(提醒,第六十三章被系统吃了,正在想办法解决,抱歉)

“当!”槊锋与刀刃相撞,发出清脆的巨响。

王昌的手臂向上跳起,从虎口到肩甲,再到半边身体,一片酥麻。还没等他努力在马背上恢复平衡,刘秀的长槊再度呼啸而至,带着一股冰冷的寒风,直奔他的脖颈。

“不好!”心中警兆大起,王昌毫不犹豫地将身体扑向战马的鬃毛。对手的确名不虚传,至少手臂上的力气和出招速度,乃是他平生仅见。

长槊贴着他的后脑勺扫过,金风刮得他脖颈上的寒毛根根倒竖。努力将钢刀握紧,他想趁着战马交错而过的机会,给对手来一记浪子回头。却不料,刘秀手中的长槊忽然倒竖而起,槊锋斜向上挑,槊纂奋力下沉,直戳他胯下战马的屁股。

这一下如果戳实,王昌的本领再高,也得被坐骑从马鞍上掀下来,摔得满地找牙。“无耻!”他破口大骂,仿佛自己是被截杀者,对方才是拦路抢劫的江洋大盗。紧跟着,钢刀果断回扫,“当”地一声,在槊纂戳中战马屁股之前,将其推远。

两匹战马各自张开四蹄飞奔,双方的距离迅速拉开。刘秀头也不回,举槊直扑下一名富平寨“好汉”,锐利的槊锋从对方脖颈上一扫而过。

那名好汉惨叫一声,手捂着脖颈,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刘秀策马从他身边冲过,挥槊迎战第三名对手。急刺,横挑,坚决不给对方还手之机。

骑兵的威力全靠速度,二马相错的瞬间交换不了几招。马身错开后,敌手是生是死,那是身后同伴的事情。你的眼睛只需要盯住正前方,尽量在第一时间将看得到的敌人击落于马下。

第三名对手,是个白白净净的年青人,铠甲下面,透着一股无法掩饰的书卷气。如果在长安城里遇见,刘秀会直接将他当做同窗。但是现在,此人身上的书卷气,对刘秀来说,则是致命缺陷。猛地一抖长槊,他将对方手中的钢刀磕上半空,随即借着战马的冲击速度,来了一记直刺,将对方的小腹直接刺了对穿。

尸体倒飞而起,鲜血洒了满地。

“死!”邓奉策动坐骑,从他身边急冲而过,将另外一名手忙脚乱的富平好汉,刺于马下。紧跟着,是严光、朱佑,二人手中各自拖着一把抢来的环首刀,出现在刘秀身侧,刀刃处,鲜血如屋檐上的流水般淅淅沥沥。

“斩旗,毁鼓,然后再掉头回杀!”不待众人询问,刘秀果断将长槊斜指,随即猛地一拉战马的缰绳,直扑鼓车旁空无一字的帅旗。

旗帜和角鼓,乃是大军的心脏,旗帜倒下,将士不知主帅安危,军心必乱。角鼓失灵,则主帅的任何号令,都无法有效贯彻执行。所部兵马再多,也会在眨眼之间各不相顾。

在长槊刺翻第一个护旗者的瞬间,刘秀忽然明白,自己为何要做出如此决定,一刹那,对师父许子威的感激与思念,再度涌遍全身。

在师父膝下三年半,他可不止是学了一部尚书。许老人家从没禁止过他兼容并蓄,甚至主动为他创造条件,让他博采百家之长。特别是发现他喜欢兵法之后,竟然带着他多次去拜访师伯孔永,请后者面对面传道解惑。

孔永的兵法造诣如何,刘秀没有比较对象,得不出准确结论。但是,至少到现在为止,孔永所传授的经验,都绝对管用。

挥槊刺死另外一名舍命护旗的富平寨好汉,他拔出环首刀,奋力砍向旗杆。碗口粗的旗杆摇晃,摇晃,轰然而倒。猩红色的旗面化作一片彩云,被晚风卷着,在半空中飘舞翻腾。

“咚!咚,噗!”富平寨的牛皮大鼓,毫无规律地响了几下,被邓奉和朱佑联手从鼓车上掀落,滚在地上,鼓面露出两个黑洞洞的窟窿。

四周里忽然变得一片死寂,风停,云定,夕阳的余晖亮得扎眼,将刘秀、邓奉、严光和朱佑的浑身上下,照得光芒万丈。

“小子,拿命来!”

“抓住他们,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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