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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飞鹰集团(第1页)

“李浩源,你欠揍是不是?”王胜同样毫不退缩。

“好了好了,都少说一句,都是同学,今天又是马辰和周琴的婚礼,你们还吵上了,丢不丢人?”

“就是,让马辰的那些亲友们听到了,像什么样子?”

听了其他人的劝慰,旺盛和李浩源才互相瞪了对方一眼,然后不再说话,今天是老同学的婚礼,吵起来确实不合适,这事儿,原本也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钟若兰却是道:“浩源的话虽然不好听,不过说的也没错,我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和对方是不是无业游民,没有什么关系。”

钟若兰这句话,虽然含蓄,但是只要稍微一琢磨,就能听出她这句话的意思了,她是赞同李浩源所说,别说无业游民了,就算喜欢乞丐,也不会喜欢王胜的。

王胜听到这话,气的脸都变白了,李浩源说出这话,他还能够骂回去,但这话是钟若兰亲口说出来的,他能说什么?只能够把气往肚子里咽了。

叶秋看了一眼钟若兰,她这句话确实含蓄,但是,却能听出维护自己的意思,难道刚才李菲雪所说,真的不是开玩笑?

正当叶秋想着,他的手机却是响了一下,叶秋看了一眼,是一条短信,发件人是钟若兰:“我在三元药业上班,三元药业最近正在招人,你要是有兴趣,我可以帮你。”

正当叶秋准备回复什么,又有一条短信:“不要误会,只是同学之间的帮忙。”

钟若兰比起胖子李浩源考虑的要多,一个男生,到现在没有工作,当着大家的面介绍工作,因为面子问题,可能不会接受的。

所以她才发短信,想给叶秋介绍一份工作,至于是不是她所说的只是同学之间的帮忙,那就不知道了。

叶秋现在当个大发明家,练练功,有空的时候强化一两件物品,获利千万,十分的清闲,这份工作对他来讲,并没有任何的吸引力。

但是钟若兰的好意,他却不好拒绝,而且他也能感觉出来,这位高中时期心目中的女神,可能对自己确实有些与众不同,这份工作,叶秋不稀罕,但是这个人,叶秋却很稀罕。

美女,叶秋见过不少,光论姿容,以柳月瑶和夏秋影为最,柳月瑶气质相对妩媚,宛如千年狐妖,充满了魅力。

而这种魅力,并非是后天的那种衣着暴露之类的带来的,而是依靠那双天生狐媚的眼睛。

至于夏秋影,则是一位女强人了,美则美矣,对于男人来讲,其实压力大于魅力,钟若兰,光论容貌,或许比这两位顶尖美女差了半分。

不过,她气质清纯,宛如空谷幽兰,外加上高中时期叶秋曾经暗恋过她,这两者带来的加成,让她在叶秋眼中,比柳月瑶还要有魅力。

叶秋不可能为了增加和柳月瑶接触的机会,就去某个地方上班,不过,为了钟若兰,他却准备去上班了。

“马辰的婚礼结束,再详谈?”

“好。”

两人短信交流结束,两人都装作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人也随意闲聊了起来。

又过了片刻,婚礼的典礼正式开始了,主持人上了台,然后让两位新人手牵手走过红地毯,来到了典礼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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