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后,陆诗淇看着叶秋,道:“这次任务,你的功劳很大,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了,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天诛小队?”
“我还是搞点发明设计比较好。”
叶秋不喜欢受到约束,天诛小队虽然有着一定的特权,不过也受到管束,而且执行的任务亦是稀奇古怪,就像这次那长得十分恶心的巨蛤,如果不是必要,叶秋绝对不愿意过来的。
叶秋现在手头不缺钱,而且战力卓越,即便是那些家族武师,叶秋也足以应付,他现在还没有特权,是因为他不属于任何家族,也没有立下过什么功劳。
不过叶秋还记得,夏秋影说过,曾经屠戮棒子国军事基地的狂龙,就能够自立门户,成立家族,拥有特权,现在的叶秋,或许还没有那个能力,但是在不久的将来的话,叶秋还是很有信心以一人之力,扬我国威的。
陆诗淇也没有什么意外的,他们天诛小队的成员,除了本身实力之外,大部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职业和能力了,不加入天诛小队,他们或许只能够当个保安或者保镖。
而叶秋,那可是夏秋影的老板,依靠两项极为实用的专利的发明人,不说亿万富翁,成为千万富翁,还是没有丝毫难度的,未来潜力更是无限,让他来放弃现在的生活,跟着天诛小队打打杀杀,可能性的确不高。
天诛小队首先是将叶秋送回了别墅,然后便直接离开了,叶秋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然后便将那强化过的马蜂笼子取了出来,有仇不报非君子。
郑友明害的自己进了警察局,若不是天诛小队的出面,恐怕自己还在监狱里呢,这事儿自然不能这么算了。
而且叶秋也通过陆诗淇了解到,郑友明是真不是个东西,相比秦磊都更加的恶劣。
就像上次叶秋插手的车祸,明明是郑友明自己的责任,却派出豪车堵在路上,不允许消防车去救人,而且郑友明和自己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不像秦磊,即便叶秋不愿意承认,秦磊也算是自己的亲戚,叶秋可以折磨他,但是却不能轻易杀他。
郑友明就不一样了,这次,叶秋准备直接来一次狠手段!这样的人渣,活着完全是浪费空气,杀了一了百了吧!
这次,叶秋同样准备动用马蜂军团,大不了事后再替天诛小队执行一项任务,通过马蜂笼子上的触屏显示器,叶秋操控着马蜂群,在夜色之中出发了。
郑友明比秦磊还高调的多,做事情也要嚣张很多,要查郑友明现在住的地方,自然是轻而易举。
叶秋在市内论坛上稍微找了一下,就找到了郑友明的住址,位于蓝水市南边的一座别墅。
而发帖之人,对郑友明恨得要死,因为这个发帖之人的女朋友,是蓝水市第一医院的一位女护士,特护病房的女护士,原本两人关系很好。
不过,郑友明住院那几天,看上了这个身材相貌都挺不错的女护士,对方的职业也让他十分心动。
所以花了几十万在对方身上,直接砸到对方分开双腿,这发帖人被戴了绿帽子,并且直接被甩掉了。
他气的半死,跟踪女护士以及郑友明到了郑友明家里,然后想将这对狗男女打一顿,结果当然很凄惨,他被郑友明别墅里的保安揍了一顿,丢了出去。
因此,他也不顾自己丢人了,把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让人们都记住这对狗男女。